用改革“点火器”发动创新引擎(3)

用改革“点火器”发动创新引擎(3)

——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述评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发展、上下联动、蹄疾步稳,其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政策“红包”密集落地激发人才活力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

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

从“不低于奖励总额的20%”提升至“不低于50%”、广东科研人员最低可获得60%、湖北九成可归科研人员……近年来,科研人员从科技成果转化中可获得奖励的份额不断攀升。撑起发展新天地,做好创新同路人,这只是5年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人才活力的一个缩影。

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的痼疾,“就像接力赛一样,第一棒跑到了,下一棒没有人接,或者接了不知道往哪儿跑。”习近平总书记对难点直言不讳。

2015年8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同年4月,国办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这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三部曲”,形成了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体系,铺就科研成果转化的快车道。

据科技部统计,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猛增至56.2%,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

过去,兼职兼薪这件事,在科研院所与高校规定中是被明令禁止的,几乎没人敢触碰这条“红线”。这样一种现象出现了——科研人员抱着成果在体制内清贫度日,而中小企业的科技需求也难以被满足。

是时候打破僵局了。2016年11月出台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制度的革新带来创新的活力,科研人员既有了受尊重的“面子”,又有了得实惠的“里子”。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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