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现实命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
凝聚共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法治建设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否正确、政治保证是否坚强有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广泛凝聚法治发展共识,划定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管总的红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是简单移植西方法治的“飞来峰”,也不拒绝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而是在深刻把握人类法治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和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作出的规律性总结。这一道路的核心要义有三: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们共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开创了法治国家理论的新高度。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离不开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一内核,离不开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法治的核心要义在于规则之治、制度之治,规则是制度的具体构成,而制度则是规则的统一体。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离不开牢牢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关键,坚持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对法治国家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的重大贡献。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离不开牢牢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基础,从而使我国法治建设在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下得以全面推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