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日常监管,筑牢思想防线
2016年7月,群众来信反映济南市某镇纪委书记李东在分管社区建设期间,包工头马某为了承包该社区内的建筑工程,花费8万元为其装修楼房。县纪委调查后发现,2014年,李东与马某在不同小区买了房子,商定和马某的房子一起铺地板砖,完工后,李东向马某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虽然反映的问题并不存在,但李东当年作为分管社区建设的领导干部,雇用社区建设施工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容易造成群众误解。”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这些,调查组采取了约谈的方式,给予李东廉政提醒。
“组织的谈话提醒就像一支清醒剂!”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无论查实还是查否,在调查结束后,都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以示警戒,防病于未发。”济南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鲍丰彬表示。
早打“预防针”,多念“紧箍咒”,这样的情况在纪检监察系统成为常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密切关注纪检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对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合现岗位的纪检干部,及时予以调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体现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
拿四川省来说,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560余人次。同时,通过开展常态化教育提醒、纪委书记任前廉政谈话等,做到防微杜渐。
“强化日常管理,要做到思想教育在先。”中央纪委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采取封闭式集中学习、开放式讨论、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交流碰撞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定期家访等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专项培训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要求严格的教育活动,为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性修养“补了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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