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针对岛内社情民意在“台独”分裂势力煽动下出现的复杂变化,对台工作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推动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成果。
两岸经济合作水平继续提升。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两岸累计贸易额达到8512.3亿美元,其中2014年达到198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累计新批准台资项目12502个,实际利用台资87.97亿美元;大陆核准赴台投资项目327个,总金额20.72亿美元。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台湾银行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人民币存款达到3000多亿元。成立两岸企业家峰会,促进两岸产业深度融合,吸引台湾半导体、面板、石化、精密机械等一批优势产业相继落户各地,两岸共同发布45项共通产业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为台湾同胞投资兴业创造更加便利、公平的法治环境。各地各部门积极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市场,坚定了台商台企在大陆扎根发展的信心。
两岸社会联系更加密切。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两岸人员往来达到4096.7万人次,其中2015年达到985.6万人次,创历史新高,比2012年增长188.8万人次。两岸基层民众交往频繁,仅参加海峡论坛的台湾基层民众5年累计就近5万人次。设立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53家,吸引1000多家台资企业和团队入驻。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文化交流合作形式更加丰富,增强了两岸同胞中华文化情感纽带。两岸工会、青年、妇女、体育、卫生、宗教、宗亲和民间信仰等各领域、各界别交流持续热络。国务院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台湾居民往来大陆免签注手续并实行卡式台胞证。有关部门出台20多项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实践,使两岸同胞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两岸同胞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是割舍不断的命运共同体。两岸同胞只有携手同心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迎来共同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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