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顾雏军等三案是重大利好

最高法再审顾雏军等三案是重大利好

12月28日上午,最高法院公布将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这是自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颁行一年多来,司法部门在落实作为这个“意见”最重要标志的“两个一批”(即“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政策的重要进展,是法治建设的重大利好,是经济界、投资界、工商界以及企业界的重大利好。

这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是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以及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这三起案件,尤其是几天前刚刚在诉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案中胜诉的顾雏军案,都是各界一直关注的案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上述三案以及其他一些典型的重大涉产权案件的走向和进展,已经成为判断产权、投资等相关政策取向的风向标,成了“两个一批”是否落实的标志性案件。

按照最高法院公布披露的安排,对于张文中案,将由最高法院直接提审;对于顾雏军案,将由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最高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上述两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而对于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因江苏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则指定南京市中级法院进行重审。

自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颁行以来,“两个一批”是否真正落实,始终是各界判断产权制度完善与否、投资环境改善与否的标准之一。而所谓“两个一批”,正是以顾雏军案等涉重大产权案件作为其典型案件的标志。在推进落实“两个一批”上,难度甚大,阻力不小,但是相关部门一直在协调推进当中。从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到国务院、司法部、发改委等政府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以及规章,以期在政策执行层面扫清落实“两个一批”的障碍。

为此,上月22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以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为主题的常务会议,敦促“要抓住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开展集中攻坚,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尽快取得突破,以纠错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更有效的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不仅如此,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再次强调,必须“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并将其视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一环。

上述最高法院的最新公布,无疑是落实“两个一批”最具实际意义的重要进展。从程序上,落实“两个一批”首先要循法而行,经过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做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法律决定。由此,几天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在顾雏军诉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案中的判决,其实也正是落实“两个一批”进程的重要一步。而由最高法院直接提审张文中案,以及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顾雏军案,无疑是依法而做出的明智决定。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