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摘要: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继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

党的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行动指南,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出发,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这为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历史性探索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彰显,但也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最根本的挑战来自党自身。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要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吐故纳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面临的风险挑战,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的信念信仰、顽强的斗争精神管党治党兴党,解答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历史性课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突出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根本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消弭党和国家政治隐患,凸显党内监督的政治性,全党政治上更加团结、思想上更加统一、行动上更加一致。

创新组织制度,实现监督全覆盖。将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标本兼治,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强化日常监督,防止“灯下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全覆盖是党的建设实践和理论的突破,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有效提高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正在形成。

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组织监督。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党的组织,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党兴党、治国理政的一大突破,就是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构建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就严肃问责的工作机制,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

聚焦“关键少数”,变革监督理念。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不等于放任,监督是信任的保障。党中央把任何权力都要受到严格监督这一重要原则确立起来、贯彻下去,改变有的党组织只任命干部、不监督管理干部,甚至出了严重问题还说情、包庇、纵容的状况。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督察,均以发现问题为职责任务,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组织监管之下,监督网络逐步健全,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丰富监督手段,举措务实管用。管理和监督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必须管住人、看住事、盯住具体问题。各级党委纪委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设立举报直通车,运用手机随手拍,搭建集群众检举和通报曝光于一体的监督平台。定期梳理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建立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库,让党委及时把握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的状况。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采信并了结的将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对确有问题的,或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使党的干部心有所惧、行有所止,保证了监督的严肃性。

总结提炼经验,及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让改革成果程序化、制度化。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得益彰。

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空前、成效卓著,党和国家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显著增强,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日益彰显。我们党正在探索一条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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