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2)

“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2)

(2017年7月1日)

摘要:“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

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当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需完善,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传统优势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满足香港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继续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归根到底是要坚守方向、踩实步伐,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借此机会,我对今后更好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谈几点意见。

第一,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在中英谈判时期,我们旗帜鲜明提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香港回归后,我们更要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与此同时,在“一国”的基础之上,“两制”的关系应该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谐相处、相互促进。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一国两制”这艘航船才能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第二,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这些都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

第三,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是香港的立身之本,也是解决香港各种问题的金钥匙。“一国两制”构想提出的目的,一方面是以和平的方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另一方面就是为了促进香港发展,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当前,发展的任务更应聚焦。少年希望快乐成长,青年希望施展才能,壮年希望事业有成,长者希望安度晚年,这都需要通过发展来实现。香港背靠祖国、面向世界,有着许多有利发展条件和独特竞争优势。特别是这些年国家的持续快速发展为香港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不竭动力、广阔空间。香港俗语讲,“苏州过后无艇搭”,大家一定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建设、谋发展上来。

第四,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国两制”包含了中华文化中的和合理念,体现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求大同、存大异。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对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甚至重大分歧并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旋涡,人为制造对立、对抗,那就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只有凡事都着眼大局,理性沟通,凝聚共识,才能逐步解决问题。从中央来说,只要爱国爱港,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论持什么政见或主张,我们都愿意与之沟通。“和气致祥,乖气致异”。香港虽有不错的家底,但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也面临很大的挑战,经不起折腾,经不起内耗。只有团结起来、和衷共济,才能把香港这个共同家园建设好。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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