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固基 执政有方(2)

奉法固基 执政有方(2)

及时清理党内法规,紧贴时代要求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中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根据中央精神,河北省开展了省级党内法规的清理工作。记者从河北省委了解到,经过清理,废止了639件,宣布失效518件,继续有效的393件,其中28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河北省委党校教授、政法部主任哈伯先表示,“四不”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有碍于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因而及时清理修改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就很有必要。

“这次集中清理对于全面摸清全省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哈伯先说。

据了解,根据中央精神,河北省正在健全完善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今后一般每5年对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同时,在制定或修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专家视角】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必须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党的十九大关于增强党依法执政能力方面的最大亮点就是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这无疑为增强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夯实了基础。

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比如,可以探索以考评为抓手,由党委牵头对所属领导班子和政府的守法状况(依法执政水平)进行评估,将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探索建立包括约谈、黑名单等惩戒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力度,领导干部年底考核要进行述廉述职述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测评题库,并在组织部门任用和提拔干部时使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高的领导干部应优先等举措,都可以成为有效的倒逼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曹鎏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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