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

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系统部署,绘就了“三农”事业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具有里程碑意义。

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有效实施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强化制度供给,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村要素活力,不断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要继续深入研究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在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中的权利边界及权利义务关系。鼓励基层积极探索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承包权退出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等问题。二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既可以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形成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也可以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形成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实现分工经济下的报酬递增和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提升。因地制宜,以适度为原则,尊重农民意愿,探索创新规模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三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九大明确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制度安排,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落实好中央这一重大部署的基础,要继续扎实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同时,适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加快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是直接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在保产能、保供给、保基本方面作用突出。农民合作社是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自我的独特载体,在带动小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方面有着其他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优势。农业企业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效率较高,在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农产品生产上发挥着重要的引导示范效应。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益作用明显,要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坚持融合、共享、开放发展,走主体多元、模式多样的发展路径。引导各主体相互融合,倍增发展优势和效率,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化联合体等。建立共享机制,促进资源要素互联互通,从买卖、雇佣、租赁等简单契约关系向保底收购、股份合作、交叉持股等紧密关系转变。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吸收各类资源要素,在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共商共建。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一方面,立足于强化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各类集体资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各地不同做法、尊重不同条件下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不搞一种模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另一方面,立足于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让农民群众尝到改革的甜头,切实增强获得感。

(作者单位:农业部)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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