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来源和特点(2)

摘要:报告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而来。其特点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我简单说一下,一是独特性,表现为独特的民间艺术,传统知识礼仪和习俗。体现了一个国家人民的独特审美个性和文化精神。二是脆弱性。因为原来我们长期处在传统的农业文明中,随着工业文明的开始,特别是面对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革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土壤没有了。所以它不断地丧失自然生存的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它依附于特定的民族群体和个人而存在,容易随着环境改变或者传承人消亡而消亡。正是因为有这些自然性的规律,我们要花大力气去保护它。三是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和人有关系。比如,京剧必须有京剧艺术家们的表演才能展现,才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是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要没有人,它就变成了物质文化形态,就没关联性了,就消失掉了。所以传承人的存在,是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如果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形态消失掉了,这个民族,这个国家,以及这个文明的历史从本质上也开始消失掉了。四是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世代相传的,一旦停止传承就会中断或者消亡。就当前情况而言,除了个人传承以外,我们更多的是通过社会的力量,促成它的传承,比如通过宣传的方式,通过教育的方式,在大学、中学、小学里面开设有关的课程来促成它的传承。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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