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红: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张彦红: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摘要: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我们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我们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

坚定文化自信,要看到我们深厚的文化根脉和独特的文化优势,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一方面使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另一方面也孕育了绚丽多彩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先进性别文化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大力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奠定文化基础,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文化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文化是包含性别文化在内的一个有机系统,性别文化是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离开了先进性别文化的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将先进性别文化纳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整体安排,不仅是创新发展性别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的妇女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推进男女平等的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一些落后陈腐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习俗依然存在,城乡、区域间妇女发展仍不平衡,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我国的性别文化在纵向的扬弃继承和横向的渗透融合中,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既有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也有歧视妇女的落后、陈腐的性别文化。只有不断扭转和消除几千年来形成的性别偏见,使男女平等成为人们普遍遵循和认同的主流价值观,社会主义文化才会不断增加积极健康、平等和谐的因素,才能不断繁荣和发展。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之路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将妇女解放汇入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洪流,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高举先进性别文化的旗帜,深刻认识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与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将参加社会劳动作为妇女解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充分发挥妇女在革命和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在妇女发展问题上一贯鲜明的政治立场,对如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出了新的全面阐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专门强调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专列章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出部署,国家相继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女代表比例为23.4%,比20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全国女性就业人数为34640万,占就业总数的45%。妇女的健康状况显著改善,目前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4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10万。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中女生比例分别达到52.4%和49.7%。可以说,经过多年努力,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世界妇女运动贡献了中国经验。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