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 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1994年 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摘要:《决定》的出台,开启了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大门,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其最大意义在于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的出售,通过向城镇职工出售原公有住房,逐步完成了我国住房私有化的进程。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决定》的出台,开启了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大门,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其最大意义在于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的出售,通过向城镇职工出售原公有住房,逐步完成了我国住房私有化的进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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