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引领时代变革的重要理论基石,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回应时代关切、促进实践发展中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打牢实践观基础。为此,需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认识。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实践是变革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但从事实践的人是有目的、有立场、有价值导向的。实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实践主体的需要,因而实践观必然包含价值性和方向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主人,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品格,要求共产党人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带领人民共创历史伟业。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与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与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与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从根本上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展着的实践是检验发展着的真理的唯一标准。越是发展着的真理性认识以及基于这一真理性认识所制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出的决策、举措,就越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越符合人民利益的认识,就越能体现实践检验的目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民生福祉。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推动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同志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改革发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增进人民福祉,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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