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禁毒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禁毒工作调研报告

毒品的危害有哪些?大致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因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故历来都是我国刑事犯罪打击的重点。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并将该工作始终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作为一项国家基本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禁毒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强,毒品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仍然铤而走险,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变换犯罪手法,一改以往辗转、迂回的贩毒策略,采取分段乘车、绕关避卡等方式进行犯罪活动,禁毒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式。

作为禁毒大军中的一部分,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自2010年至2012年3月末,我院共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3件,涉案人数达到26人次,其中2010年为6件11人次,2011年为6件14人次,2012年截止至3月末有1件1人次,这13件案件的案由均是贩卖毒品。这其中有的被告人因自身吸食毒品又无生活来源,为了解决自身的毒瘾,其采取以贩养吸的方式贩卖毒品;有的被告人衣食无忧,出于好奇心而吸毒,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开始向朋友圈中的人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针对当前的毒品犯罪形式,要建立对涉毒犯罪的“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和缉毒破案工作责任制,全面实施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和严格考核奖惩等办法,引导各级禁毒部门把注意力集中到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上来。在打击涉毒犯罪的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等各个环节上,要体现依法从快、从重的方针,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大对涉毒犯罪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彻底清算违法犯罪人员的非法所得,使其“人财两空”。二是突出打击重点涉毒犯罪活动。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以缉毒情报信息为先导,加大对重大毒品案件线索的专案侦查和经营,力争再破一批大案要案,再惩一批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对“零包”贩毒、跨区域贩毒要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发展成为盘踞一方的地下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对以病残身份为掩护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实施重点侦控,坚决予以打击,决不能让其继续危害社会。三是不断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力度,落实场所禁毒巡查责任,严防、严查、严打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问题,坚决遏制场所涉毒问题发展与蔓延。采取以“疏”促禁,提高社会禁毒意识。一是继续深化“无毒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星级村”等创建活动,并抓好工作结合,提高综合治理毒品问题效能,营造浓厚的社会禁毒氛围。二是加强毒情调查。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毒情调研、排查行动,准确掌握本地涉毒人员底数和现状,对现有吸毒人员一律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落实分类分层次的动态管控措施,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巩固戒治成果,减少毒品危害。三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要把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筹,坚持以正面宣传、典型教育为主,以普及《禁毒法》和毒品常识、防范新型毒品知识等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形式和教育方法,持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社会闲散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吸毒高危人群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筑牢社会禁毒防线。要深入开展禁毒志愿者行动,加大禁毒工作奖励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为做好禁毒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禁毒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首先要抓教育,第二要抓戒毒,第三要抓打击,第四要抓管理,最后要抓法制,加强立法。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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