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关于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联关于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妇联的维权服务和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我会对基层妇联维权工作做了一个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层妇联的维权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

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在基层,妇联的维权职能主要是发挥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的作用,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迅速分清侵害的类别和程度,如果受害妇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基层妇联首先要设法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要对受害妇女进行心理安抚和情绪疏导,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还要对侵害者进行批评教育和谴责,视侵害的程度与公安、司法、民政、法院、检察院、当地政府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共同切实地维护妇女权益,对受害妇女如何维权进行有效地指导和沟通、协调和帮助。而在平时,基层妇联要常态化地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把宣传和教育工作浸入到妇女工作的基本日常中,保证宣传和教育的广泛性、有效性、深入性。

二、基层妇联组织及干部、执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有效方法和有益经验

在基层,妇联组织及干部、执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做得比较有效和成功的经验是:1.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时高度重视并且高度负责;2.本身对妇女儿童维权业务比较熟悉或者肯用心去学习和请教的;3.关键是能根据案件的轻重、简单或复杂的情况,努力和案件涉及的村委或当地政府甚至是公安、司法、民政、法院、检察院等沟通,积极协调,做好中间人的作用,能够想办法引起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重视,从中协调和推动妇女儿童维权;4.最重要的是帮助妇女儿童维权时自己不是孤立的,能够形成针对性的维权联盟和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帮助妇女和儿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妇联维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妇联干部本身的能力素养和业务素质欠缺

基层妇联干部的能力素养还有待提升,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的业务知识也还有待加强,在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很多基层妇联干部会不知所措,一个是她们缺少相应的培训,另外一个是真正参与到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的情况比较少,处理这方面事务的经验不足。

(二)基层妇联干部身兼多职的问题

从县(区)层面讲,妇联一般存在职数少、承接跟妇联不太相关的其他工作繁多的情况,本身妇联编制和人数就很少,但妇联干部往往都要承接很多政府的其他工作,面临的绩效考评内容很多,又有被抽调人员的情况,所以在做妇联主要业务上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而乡镇(街道)一级更显得困难,乡镇(街道)工作任务巨多,“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几乎都是身兼数职,极少能有专门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妇联的工作,做也只是停留在完成任务这一层面,更别说去钻研和学习如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了。遇到身兼的其他工作任务紧工期,妇联工作往往会被迫地被排到后面,这也跟当地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妇联主席们对妇联的工作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和捉襟见肘。村(社区)一级的妇联干部更不用说,实际上也往往都是村(社区)妇联主席在承担全村(社区)的妇女儿童工作,但是在村“两委”队伍中她们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是妇女儿童工作,而妇联执委们虽然在全村的妇女儿童工作中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带动和引导等原因,执委们发挥作用的空间还很有限。

(三)基层缺乏有效的联动维权机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时基层妇联往往显得比较势单力薄,在与其他相关的部门形成合力维权时困难重重,或因不同的部门对案件的重视度不同,或因责任分工不明晰存在推诿的问题,甚至或因不作为的问题,等等。妇联的力量本身确实也有限,要能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能够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需要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一起完成,但目前基层缺乏一种有效的部门联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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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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