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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2)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优越性和总体目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与我们党的宗旨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在借鉴我们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根据地执政的宝贵经验基础上,经历了新中国70年三个大的历史阶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江西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建立以延安为中心、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抗日民主政权,成立边区政府。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党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鲜明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及其他体制改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

第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是讲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第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这是讲民主。

第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这是讲法治。

第四,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如“两弹一星”就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第五,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这是讲民族。

第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这是讲经济。

第七,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这是讲文化。

第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第九,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这是讲社会。

第十,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这是讲人才。

第十一,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这是讲军队。

第十二,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这是讲“一国两制”。

第十三,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是讲外交。

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在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扬这些优势。

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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