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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文:非遗视野下的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实践(3)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实践

(一)管理机构建设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已经走过十多个年头,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应该说总体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是:第一,建立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有的地方只是形式上建立,并没有实质上的运作;第二,具体工作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构;第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保护需要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强力协调机构。

(二)规章制度建设

对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来说,设计并制定好有关生态区保护的规章制度是生态区向前推进并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和最为重要的保障。从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这方面的工作,各个生态保护区存在巨大的差异。

(三)人才引进和使用

人才是保护工作的核心与灵魂,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非常复杂且工作量巨大,有许多是专业性和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因此,引进或通过培训使具有专业性的人才服务于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进展迟缓。比如,有些地方是将传承人而非专业管理人员当作人才引进和使用。这种现象还比较普遍。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没有编制规划,没有办法引进。

(四)展示、传承等场所的建设与使用

由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展示、传承等场所的建设是与非遗项目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即使没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特别要求,这一类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之中。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非遗展示、传承等场所建设工作相对比较好,且在保护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展示与传播的效用。

与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区自身建设展示场所和传习场所相一致的是,有关部门也在大力推进这类传习中心和传习点的建设与运营。截至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18个生态保护区的213个非遗传习中心建设,同时在生态保护区增设287个非遗传习点。比如,2016年,文化部积极推动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木真了公司在武陵山区(湘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上海大学在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故宫博物院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山)设立了传统工艺工作站。目前,这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而且产出了符合现代审美的成果。

(五)对非遗场所等维护和资金投入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是一种综合的、整体的保护,既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也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还有许多与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其中一些非遗得以传承的非遗活动场所等物化形态,需要精心的保护、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这一块的工作,许多保护区都做得相当不错,投入的资金也非常大。截至2014年,调查所知的14个生态保护区投入约为49.9亿元。其中,最大的一块是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百村千幢”工程的投入,约44亿元。

这些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和不断的资金投入,极大地改善了非遗存续的物质文化场所、文化空间等状况,并对非遗传承、传习和展示传播,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协调保护向前推进,其意义和价值不容小觑。

(六)对传承人的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活态性或原真性保护,包括从传承过程中达到保护目的的生产性保护等,都离不开传承人对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主要采取三种基本的方式。第一种,根据传承人的不同级别,给予不同的金费补助。国家级是固定的,2016年前每年是1万元,现在是2万元。每个生态保护区,则根据自己的政策、财政状况及各省级具体情况而定,多的像梅州,国家级传承人每年补贴达2万元,省级是1万元,梅州的大埔县,更是在此基础上另外对四级传承人增加5千元、3千元、2千元和1千元的补贴。当然,各地情况不同,最少的每年市级传承人只有400元补贴。

第二种,采取奖励的方式,对于优秀的传承人进行传承补助。这种奖励式补贴,主要由生态区内完成,采取评审等方式,如象山生态区、潍水生态区、武陵山区(鄂西南)生态区等,就以每年工作情况为依据,通过评审的形式,对于优秀的传承人进行奖励,资金在1000-4000元之间。奖励的方式是一种差异化的激励机制,它产生的示范作用主要在于鼓励优秀的传承人进行传承活动,并带动更多的传承人参与到传承活动中。

第三种,采取慰问的方式,一次性对传承人进行补助。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如在节日、传承人病疼或特殊的时间对传承人进行慰问,既可以是实物的形式,也可以是现金的方式。比如,闽南、鄂西南、象山等生态区,都进行过这种慰问奖励方式。这种慰问的方式,虽然花费不多,但由于在特殊的时间点上进行,所起到的作用是及时和巨大的。

但是,我们也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在对传承人保护中采取更全面的方式,比如考虑精神层面的,像愉悦,这也是一种民众受益方式。

(七)数字化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数字化保护,就是运用数字科技对文化生态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方式。它在维护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活态性,保护以非实物、非物质形式出现的文化形态方面有明显的优势,是传统文化生态保护方式的重要辅助。数字化保护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数字检索、数字虚拟、数字出版等方式对文化遗产、文化事象加以记录和整理,这既有利于建设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方便文化遗产的检索和管理,也有利于建立数字综合展示馆和网站,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播与展示。从我们调研的结果看,一些地方的数字化保护设备基本到位,但使用率偏低。这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专业人才的欠缺,没有人推进。

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是:第一,购置各种数字化保护的工具,很多地方做的不错;第二,进行数字采集、记录与存储,很多地方正在进行中;第三,建立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网站,很多地方没有做;第四,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数据库,基本都没有做。所以说,这项工作还需要继续推进。

(八)“三进”工程进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三进”工程,指的是“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目的是通过学校教育达到传授、普及、宣传、传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在中小学学生中培养传统文化,主要是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达到保护与传承非遗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简单地讲,通过“三进”工程就是要达到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所以说,这项工作非常重要。现在,除了“三进”工程之外,还有一个进社区的工作,基本上是由志愿者来完成。

(九)对非遗宣传、普及和研究工作

建立对非遗,尤其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文化认知、认同,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中来,从而更好地保护与传承非遗。教育是一种重要的手段,而非遗的宣传、普及和研究工作,同样非常重要。目前的工作开展,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召开各种研讨会和座谈会,扩大影响;第二,编辑出版各种研究成果,宣传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各种非遗项目;第三,成立各种研究机构,鼓励专题研究。目前,我们在宣传、介绍各种非遗项目的工作上做得比较多,在对产出研究成果并进行推广、宣传上做得比较弱。原因在哪?相对专业的人员较少,专家学者介入这方面研究较浅。

(十)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其他实践探索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工作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实践,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不同的生态保护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或创新手段,对各自的生态区进行个性化、差异化的保护。

对此,我们进行过调查,有些文化生态保护区做了一些独特的工作,如闽南生态保护区的泉州,将区内分成20个重点区进行保护;徽州开展“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热贡的示范村、示范单位、示范户工程;象山的节庆活动等。

上述十种保护实践,既是一个生态保护区的工作,也是综合了非遗的相关内含的整体性保护,它从政策、资金、传承人、研究宣传等多方面,多方位入手,在一个区域内协调进行,超越了非遗单项保护的效用,产生了更广泛和直接的影响,对于民众参与非遗保护,建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尤其是对于“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的贯彻和实施,起到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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