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新丽: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监护制度

报告人:米新丽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监护制度,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成年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等。报告着重介绍了遗嘱监护与意定监护制度制定的背景与目的。[文稿]

2020-07-09 11:02: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李天翼责任编辑:叶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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