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新丽:民法典如何更好地保证“头顶上的安全”

报告人:米新丽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导读:

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制度在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已经有所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进行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以更好地保证“头顶上的安全”,即:第一,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第二,增设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强调了公安等机关及时调查的职责。[文稿]

2020-07-09 11:14: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李天翼责任编辑:叶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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