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3)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观,是贯穿于这一思想之中的目的追求与价值取向。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观,对于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价值立场

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主体和核心动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和最高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和美好生活,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高价值取向和根本价值立场。

对于这一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着重论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儿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共享幸福和荣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就体现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之中;社会历史的发展动力,就蕴含在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之中。

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源远流长。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形成了我们党在一切工作中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既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群众的观点。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切为了群众表明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呼吸相通,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诉求,关心人民疾苦,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了实现、维护、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而进行不懈的斗争。

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尊重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担当。”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9年12月26日至27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切依靠群众,表明人民群众是实践主体,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基本的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从群众中来”,就是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总结群众实践经验,集中群众聪明才智,反映群众利益诉求,了解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将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整合为集中而系统的意见,提出计划、方针和办法。“到群众中去”,就是要使领导意见以及方针政策、措施办法为群众所理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在群众实践中检验其是否正确。同时,还要根据新的实践经验,使领导意见进一步得到丰富发展,使方针和政策不断得以完善。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种总的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为了贯彻这一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还必须处理好若干关系,采取一些具体方法:

一是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如果没有一般号召,没有广泛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就不会自觉行动起来;如果没有领导者对于群众行动的个别指导,就难以扎实地开展工作,就不能总结新的经验,就不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党的方针和政策就有落空的危险。

二是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发挥好两个积极性。如果“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高明的领导者必须善于发挥由积极分子组成的领导骨干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以正确和坚定的路线与政策指导群众前进。脱离群众,搞孤家寡人,越俎代庖,是不对的;对于群众的实践放任自流,崇拜群众中的自发倾向,放弃指引群众前进的领导责任,也是不对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我们不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我们要善于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努力提高群众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水平,善于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多做实事,多解民忧。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观的价值评价标准

价值评价是主体对于自身需要的自我意识、对于客体属性的理性认知以及对于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的总体评判。当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要认识这个事物的特性,明确主体的需要,并将二者加以对照,看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否能够在与这个事物形成的主客体关系中得到满足和实现,从而判定这个事物对于主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之大小。

价值评价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价值评价是主体从自身需要和利益出发对于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作出的判定,具有主观性;但主体需要的产生以及满足需要的活动都是以一定的客观条件为依据的。正确的价值评价应当反映客体的客观属性、主体的合理需要以及主客体之间现实的效用关系,因而价值评价又具有客观性。

价值评价是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进行评价活动的主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人,他总是以自身的需要和利益为内在尺度进行评价活动。但由于人具有社会性,其认知、评价和实践活动,其价值创造和享有,其生存和发展,都需要在社会中、在集体中、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得以实现。因此,其价值评价是否正确,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和实现,还要考虑社会、集体、他人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满足与实现。要将个体对于价值的追求与社会、集体、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的利益结合起来。

价值评价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统一。由于评价主体是一个个现实的人,每一个人都有自身具体的、特殊的、个别的需要与利益,因而使价值评价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在多样性中蕴涵着统一性,特殊性中蕴涵着普遍性。统一、普遍、一般的价值通过多样、特殊、个别的价值来体现,多样、特殊、个别的价值又以统一、普遍、一般的价值来统领。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我们既要承认价值评价的多样性,又要承认价值评价的统一性,并善于用普遍的、统一的价值观念统领特殊的、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

价值评价是稳定性和变动性的统一。人的基本需要、人类在世世代代的生产与生活中认知和利用的事物的价值属性以及主客体结成的价值关系具有稳定性,因而在科学认知主客体效用关系基础上作出的正确价值评价也是相对稳定的。随着人类主体能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需要越来越丰富多样,而新的实践又能够不断满足人的新的需要,并进而产生新的价值追求。这又体现了价值以及价值评价的变动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观,将生产力与人民利益,作为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和最高尺度,把实践作为创造价值的根本途径和检验价值的唯一标准。实践创造价值,也检验价值。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作为有意识的感性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能够将一种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计划、方案付诸行动,并产生一个结果,因而能够使人们把主观与客观、思想与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满足了人的需要,就证明人的认识是正确的,同时也证明了某一思想理论、某一客观事物是有价值的。如果经过反复实践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就是对于一种认识的证伪,对于一种事物之价值属性的否定。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