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湖北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湖北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九个必须”的根本要求,并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领域。近年来,湖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着力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为建设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夯基垒台。

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湖北基层治理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他在湖北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指出,“这次疫情防控凸显了城乡社区的重要作用,也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和不足。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为我们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省15万个基层党组织、1.9万多个抗疫临时党组织、58万余名下沉党员干部与广大群众一道,共同筑起了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党旗始终高高飘扬在抗疫一线,推动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实践证明,基层党组织体系越严密的地方,管理和服务能力就越强,疫情防控的成效就越好。但是,这次疫情也暴露出城乡社区组织动员力、落实执行力、人力物力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全省上下普遍感到,筑牢党建根基、夯实治理底盘,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更加紧迫,必须从根本上源头上制度上作出整体谋划、系统重塑。

着眼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总结运用好疫情防控经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重点研究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明确“党建引领、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村)、建强三支队伍、完善双报到”的总要求,推动出台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6个文件;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进一步细化有关目标要求;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专题审议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把湖北打造为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省委书记应勇带头领题,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在手上,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协调推进专项工作机制,“一盘棋”抓落实,着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湖北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政治引领把方向。政治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先导性、决定性、根本性作用。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确保立场不移、方向不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讲好抗疫“大思政课”,引导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在“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中,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发自内心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组织引领聚合力。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始终是我们党走向成功的宝贵经验。我们把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向基层有效覆盖,依靠党的力量将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整合起来,齐心协力抓基层治理。建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把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万个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行动”,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去理顺、规范、支撑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日常工作,做到有住宅小区就有物业管理、有物业管理就有党建引领。

机制引领管长远。只有把党组织引领各类组织制度化,用机制牵好基层治理“千条线”,党建引领才有抓手、好操作、能持久。我们逐级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街道“大工委”、城市社区“大党委”,建立“吹哨报到、有呼必应”机制,搭建共建共治、互联互动的治理平台;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进基层各类组织章程,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健全基层治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能力引领提效能。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是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看家本领。抓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广泛开展“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街道(乡镇)、社区(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的能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风尚,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治理效能。

强化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城市工作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湖北贯彻落实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要求,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

做强街道,提升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能力。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发挥着枢纽作用。我们坚持把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先手棋”,推进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增效”。明确街道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等7项职能,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和服务发展上来。省级统一编制下发街道通用权责清单、赋权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等9项制度机制。推动街道机构设置变“向上对口”为“向下对应”,统一全省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将延伸派驻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和经费下放街道。采取跨层级“减上补下”的方式,全省调剂1500名行政编制、1万名事业编制到街道,统筹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挂职任职。

夯实社区,建强用好“三支队伍”。把社区治理好,关键是要把队伍建设强。一是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头雁队伍”,全面实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全省2898名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岗位待遇。二是建设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对城市社区工作者严格实行员额管理,按照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原则规范进入渠道,设置四岗18级岗位等级序列。三是打造“拉得出、顶得上”的志愿者队伍,全省注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达3.7万个,909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城乡治理一线。

落实“双报到双报告”,推动党员干部下沉常态化。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干部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资源。我们总结疫情期间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经验做法,着眼平战结合,全面推行“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全省1112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联系4556家社区,104万名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组建联系社区工作队、应急突击队,接受社区党组织统一调度。将所有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党员全部编入网格、楼栋。健全完善党员承诺、认领“微心愿”等制度,建立“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的服务模式,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突出提升效能,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我们坚持城乡基层治理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有效路径。

强化乡镇党委“龙头”作用。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党建的“龙头”。我们以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大力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等“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积极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提高乡镇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着力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经济中心。

建强村级治理骨干队伍。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是农村党建的重中之重。我们深入实施“红色头雁”计划,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制度,健全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储备培养等“五项机制”,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配强。实施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建立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与当地副乡镇长工资同步调整机制。持续加强村“两委”后备力量建设,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引导他们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接续奋斗、再立新功。

加大乡村治理投入力度。无论是加强乡村治理,还是推进乡村振兴,都离不开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湖北在遭受疫情重创、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把基层治理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制定出台《关于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每村年平均运转经费达到23万元。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重点扶持2936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用好红色资源,扎实推进69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样板。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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