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的分量

操守的分量

操守和性命,孰轻孰重?倘若将其置于人心的天平上称一称,分量自然不同。有人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生死关头,保命要紧,操守算个嘛?有人却把操守看得比性命更重,舍生取义,不眨一下眼。也有人把操守和性命同样看重或看轻,倘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必权衡利弊,做投机客。

历史上,一些贤德之士,品节卓异,在他们看来,操守重于一切。似乎只有这样,天良才可安宁,灵魂才可安放。即便两者可以兼得,他们也不容一丝劣迹玷污,决然以性命担责、以性命责己,只求一生清清白白。苟且偷生,绝非他们的选项,以俗人的眼光观之,“傻”得似乎不可思议。 《史记·循吏列传》就记载了这样两位。

一个是石奢,楚昭王的国相,为人刚正廉洁,处事公平公正。路遇凶手杀人,逮住竟是自家老爹。他放走老爹,囚禁自己,对昭王说:杀人犯,是臣的父亲。治罪于父,大义灭亲,虽显政绩,然大不孝;若徇私枉法,又是不忠;因此,臣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去处理政务吧。若是一般俗人,顶头上司说你没事,还不麻溜儿“谢主隆恩”,逃命去也!然而,石奢大异于俗人地说:不偏袒老爹,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他毅然抹了自己脖子。

另一个是李离,晋文公的法官,因误信谎言而杀了无辜者,为承担误判罪责,判了自己死罪。晋文公说:官有大小,刑有轻重,错杀人是你下属干的,与你何干?李离说:任命我为他们的长官时,我没推让给他们;我比他们多拿俸禄的时候,也没分给他们。现在,我偏听偏信,杀错了人,却把罪过推给下级,非君子所为。晋文公又说:你认定自己有罪,照此推理,莫非我也有罪?李离说:法官本应依法办事,用错了刑,自己就该受罚;滥杀无辜,自己就该偿命。身为法官,现在我错杀了人,依法当死。于是,李离拔剑自刎。

石奢和李离本来都是可以保全性命的,而且不会丢官位俸禄。只要他俩看淡名节操守,顺坡下驴,再叩首呼一声“谢主上不杀之恩”,这笔账便一笔勾销了。然而,石奢和李离却选择以牺牲性命来守护律法道义。

操守,是律自,是自省。凡清正廉洁者,往往公而却私,从不打利己的小算盘,他们痛恨以权谋私,更不干徇私枉法的勾当。从政为官者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弘扬道德教化民心,而且不光是说在嘴上,更要身体力行,纵然以生命去践行,也绝不打退堂鼓。倘若面上讲得冠冕堂皇,背地里却操守沦丧,做“两面人”,民心那架天平向哪儿倾斜,恐怕谁都心知肚明。无论何种境地,公而忘私者、勇于担当者、维护公平正义者,都是挺直脊梁的人,堪称典范。操守的分量,百姓称量得很准很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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