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需要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第一,坚定不移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是大势所趋,这个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人民币国际化应是经济发展与资本账户开放产生的自然结果,要顺应规律,同现代化建设相辅相成、统筹考虑。
一是要统筹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对外合作中注重本地优先,重点扩大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使用,拓展人民币计价结算、投资交易和储备功能。充分支持境外市场主体在当地投资持有人民币,广泛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并提供充分的流动性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持。从而形成人民币对其本地货币的均衡汇率,进一步推动人民币成为这些国家的货币锚。
二是不断推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尤其是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发展。增加离岸市场清算平台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打造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离岸人民币融资中心、离岸人民币产品中心,推动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拓宽人民币计价功能。积极发展综合性离岸业务,增强金融创新,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
三是要继续推动汇率与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减少银行的常态化干预。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必须要先于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账户开放。
第二,稳妥推动资本账户开放。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需要进一步推动资本账户可兑换。放开资本账户管制的前提是要有足够深度的金融市场,要找到兼顾国情和国际标准的对接区域,有序推动资本账户开放。
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客户需要在分账核算单元开立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这个账户要按照“一线宏观审慎、二线有限渗透”的原则进行管理。区内和境外一线资金流动,在宏观审慎管理基础上实现自由兑换和划转,区内和境内二线符合条件的业务资金也可跨境流动。
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的建设目标之一就是其先行先试的功能。要进一步深化本外币账户一体化改革,探索资本账户监管的新模式。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FT账户体系与人民币账户体系的互通性。通过适当放宽两种账户相互结算所受到的限制,以及建设完善的支付体系和流程,增强FT账户体系与在岸账户体系的适配性,提高账户结算的便利性。
二是要简化FT账户体系开设的条件和程序。争取在自贸区内广泛覆盖、操作便捷,最大力度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要通过对FT账户及分账核算单元的不断探索及经验积累,逐步将实验成果推广至非自由贸易账户,以实现更先进、更高效的账户管理模式,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跨境资金的全面监管,促进更宽领域的资本账户开放。
当然,要在确保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前提下,精准施策,对条件成熟的项目逐步放宽,有序实现资本账户的可兑换,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行稳致远,不断完善宏观审慎体系,把人民币国际化可能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动金融创新
以金融科技助力金融开放,逐步把“一带一路”的金融合作网络建立起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还难以对境外的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提供全面支持。要进行制度设计既要有短平快的融资方式,也要有中长期的融资方式,各类项目都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银团贷款和银企“走出去”联合体、共保体等方式对商业性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用好“一带一路”专项贷款,发挥好丝路基金、人民币海外基金和各类双边投资基金的作用,带动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对战略优先项目事先明确各方责任,积极提供开放性金融支持,鼓励通过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支付。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进一步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不断提升在项目建设中的融资能力。
金融基础设施是资金运动的高速公路。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国际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基础设施未明确国际投资者的介入方式,只有极少数实现了与国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金“走出去”和“引进来”均存在障碍。要加强以人民币支付体系为核心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交易、支付、清算、结算系统的硬件设施连通,同时加强金融标准、金融制度等软件建设,抓紧建设高效、安全、国际化的金融基础设施。兼顾硬件和软件,重视发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对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功能。
要致力发展金融科技,将金融科技运用在资金流动监管和金融安全体系构建上,可以实时动态监控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资金流动,及时发现,提早防范风险。因此,借助金融科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如跨境支付、结算体系,则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助力金融开放。
(五)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真正做到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和最佳实践,在账户设置、清算结算、流动性安排、法律适用和监管管理等诸多方面尽早规划设计,推动相应基础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方向和目标。
一方面,更加健全的制度体系能够提升中国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实力,为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完善金融业的制度规则,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是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的重中之重。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建设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系统,健全综合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抓紧完善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制度,还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信用评级、税收、会计、审计等金融配套制度,建立专业化、国际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开放性金融制度体系。
要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提升我国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与主要经济体金融政策协调,推动多边监管合作和规则互认,推动我国国家先进行业标准和监管标准“走出去”,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地位。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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