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的“多元”社会治理与文化融合

清代台湾的“多元”社会治理与文化融合

三国时期,东吴统治者进行大规模的海上航行,将台湾写入传记。此外,隋朝的皇帝委派官吏前往流求(台湾),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与社会习俗。宋元明时的澎湖被纳入行政版图,郑成功收复台湾后移植了大陆的政治制度与文教制度。直至清代,在施琅统一台湾之后,清政府恤民抚弱的措施与多元化、本土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尊重了少数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兼容并包与宽广胸怀。

清以前大陆与台湾的社会交流

清代之所以能够对台湾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是建立在历朝历代不断探索的基础之上。他们的政策、制度与方法直接或间接促进了大陆与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临海水土志》中详细记载了观察者视角下台湾的地理位置以及风土人情,文中关于生活方式、男女婚姻、社会结构及习俗文化的描述,均与近代以前台湾早期住民及社会情况大致相符。据此,所有记录在案的重要因素都为更深理解台湾的文化底蕴、促进两岸各民族进一步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

据《隋书》记载,大业六年(610年),隋炀帝派大臣前往流求考察社会状况。当时的住民以为官员是来做生意的,便主动进行交流。宋代对台湾则有更确切的记载,王象之在其著述《舆地纪胜》中阐明:“自泉晋江东出海间,舟行三日,抵彭(澎)湖屿,在巨浸中。”南宋时期,澎湖直接隶属于泉州府的晋江县。该文首次记载澎湖毗邻晋江,乘船三日即可到达。大陆对于台湾风土人情及地理文化的认知进一步加深。

元代统治者在澎湖设置巡检司,将澎湖纳入行政版图,这一举措在台湾的开发史中占据重要地位。据汪大渊的《岛夷志略》记载,澎湖辖于泉州晋江县内。元朝年间,统治者在此进行社会治理,“以周岁额办盐课中统钱钞一十锭二十五两,别无科差”。同时,元朝也更加关注岛内原住民的风土习俗,例如“水无舟楫,以筏济之。男子、妇人拳发,以花布为衫”。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并指出:“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大陆的理论制度与政治文化进一步在台湾传播,至明朝末年,汉族移居台湾已成一定规模,更深刻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传播与交融,也为清代统一台湾,进行多元的社会治理与文化交流打下基础。

清代台湾的治理模式与实践效果

清政府“多元”的治理模式为台湾各民族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早在清军进入澎湖之时,纪律严明,军民相安,“王者之师”形象深入人心;清朝善待战俘,“恤其被伤兵卒,予以医药,载其生还,此其恩威已遍洽于台湾”。清朝规定,澎湖地区百姓免除三年徭税和差役,以便恢复澎湖经济,改善战后民生。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军统一台湾后,“其各乡社百姓以及土番,壸浆迎师,接踵而至”。他赐给居民衣帽、布匹等物,并规定运粮樵采等贸易活动可正常开展,确保了台湾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体现中华民族“兼容并包”“四海归一”的广博胸怀与文化魅力,台湾汉族和少数民族“咸皆欣欢踊跃”。《恭陈台湾弃留疏》一文曾指出治理台湾的重要性,认为台湾物资丰厚,一切日用之需,无所不有,在打击沿海盗贼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于是,皇帝采取多元治理的方式,在保证“大一统”国家格局的前提下尊重台湾本土的法制与习惯,在文化融合中促进多民族的共同发展与融合。

在行政管理方面,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设一府(台湾府)三县(台湾县、诸罗县、凤山县),隶属于福建省。在官员设置方面,全岛初期的最高长官为台厦兵备道,兼管台湾与厦门地区文武大权,并兼理学政,其下还设知府、知县、县丞、巡检等。康熙六十年(1721年),因北路地域辽阔,难于治理,统治者于1723年另立彰化县,四年后设立澎湖厅。之后的行政区划设置仍有变化,从一府四县二厅到一府四县三厅,再到二府八县四厅,这些逐渐完善的行政管理举措对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安全、加强大陆与台湾文化交流具有战略意义。驻军安全管理方面,统一台湾之后,清政府设一万绿营兵驻防台湾本岛和澎湖,明确驻台官兵三年内调、兵丁三年更番制度,建立并整顿保甲制度。清朝官吏更率军民与海盗展开斗争取得胜利,保障沿海居民的安全,为台湾地方社会的稳定治理作出贡献,为两岸文化融合与交流提供平台,这些措施也标志着清政府在台湾行政和军事管理文化的体制化、规范化。

在经济与文化治理层面,清政府支持海峡两岸的贸易往来,使台湾地区的经济继续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台湾普通民众,特别是土著番民的利益。时人评价,“台湾雄峙东海,横亘千余里,土田膏腴,家多殷实”。可见彼时的台湾已成为清朝的富庶地区。到光绪年间,台湾仍多富户,且银两米盐衣食无缺。物质文化提高了两岸的生活水平,也为精神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伴随着大量汉族官员和汉族普通民众的进入,岛内社会的阶层结构也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向。多数大陆官员注重对当地汉民、番民的文化教育,并且认识到了对番民进行儒学教育的重要性,以兴建书院,开设义学等方式传播清朝主流儒学文化,申之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使台湾文风渐盛。这些吏治举措促使清政府取消大陆人赴台和台湾人进入生番地区的禁令,也直接推动了清末统治者在台湾实行“番民一体”的平等教育体制。

台湾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如何处理复杂的民族关系也是清政府治台政策的重中之重。无论是清朝的行政管理、驻军安全管理还是经济治理措施,皆存在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能够进一步融合交流的目的。当时民族问题的核心是“汉番”之间的矛盾,所以民族政策也主要体现在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一矛盾上。清朝驻军台湾时尊重少数民族习惯,以“抚”为主的理番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此后,统治者根据政治考量而制定的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原住民的经济利益与多元的文化传统。比如,严禁汉族移民非法进入“番地”、革除对番民的私自滥派、新建城池安顿番民、以恤番民等。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清廷官吏捐银2000两以赈灾民,慷慨捐俸体恤番情。他们传递政令、通告,并兼任安抚、调解汉番矛盾和惩治违法者等工作。官吏刘铭传在台期间,十分注重与当地民众的关系,把高山族同胞视为朝廷赤子。对此,当地民众喜形于色,欢欣鼓舞。清廷在尊重台湾本土人情及风俗文化的同时,也加大力度来传播儒学,其多元的行政、军事、经济治理实质上都是一种文化治理,促进了两岸民族的共同发展,拓展了清廷远迈的疆域,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

清代台湾治理推动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与融合统一

历朝历代统治者采取的一系列日常交流、经济贸易、航海探险以及驻军管理等活动对台湾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前人开辟先路,不断探索与理解本土地理文化与风俗人情,拓宽两岸民众的认知,在台湾的治理开发史上留下珍贵的印记,但清朝提供了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及文化措施,并在台湾地区积极实践,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稳定与安全,使各民族之间的互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此,作为“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以温和的制度维系民族联结、积极搭建沟通两岸人文历史的桥梁,是清代社会治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统一台湾之后,并未强制推行大陆文化,也未阻隔海峡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而是在完善的行政管理及驻防治理基础之上“抚番”“恤番”,逐渐推行吏治文化与儒学教化,设立通事一职翻译少数民族语言,充分尊重台湾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除国家最高统治者积极治理台湾、妥善的处理汉番之间的关系外,大量的地方官员也推行了很多有助于汉番关系发展的治理措施。随着清朝中后期大陆对台湾认识的不断加深,皇帝与官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理番政策。他们共同阐述了民族文化的包容性对推动民族融合的重要作用,从而论证中华民族融合的内在文化根源,不断地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加速了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进一步促进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鉴于两岸文化的积极交流,周钟瑄在《诸罗县志》中描绘出一幅深具特色的番俗图,它强调少数民族史是中华民族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传统文化领域,清朝时期的台湾以及大陆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习惯都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共同的文化传统可以使大陆及台湾各民族始终保持精神上的联系和心理上的认同感。它是将一个正在多元变化的民族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最根本的精神纽带和思想基础,促使各民族之间频繁地交流交往交融,在文化上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逐步成为多元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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