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 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

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 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发言摘编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用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修课和基本功。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本报特摘编发言。

——编  者  

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洪尧

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环资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历次全国人大环资委全体会议都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第一项议题。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高质量做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的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立法工作机制持续健全,对重要立法项目,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组建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起草小组等。制定重要区域、流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是本届立法的特点和亮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标志着我国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主要污染防治法律制修订工作全面完成。制定生物安全法,推动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积极推动参与地方人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流域共治立法。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扎实做好环境资源领域监督工作。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鲜明特征。全国人大环资委连续5年配合常委会开展了10件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深入开展跟踪监督,打出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先后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10次带队赴地方开展执法检查,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主持专题询问。坚持紧扣法律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聚焦空气质量改善、污水管网建设、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生活垃圾分类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查找,点名曝光,形成监督压力。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就地就近就便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专业性、权威性。

尊重和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对人大环境资源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在法律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邀请人大代表特别是相关议案领衔人大代表和具有专业背景的相关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立法论证等工作,让立法“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在执法检查全过程、各环节中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健全交办、汇总、研究、反馈、审议五个环节全链条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全国人大环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时代对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慎终如始、一以贯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立法工作,持续强化法律实施监督,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不断完善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段春华

近年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之基。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要求,作出专题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我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健全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等多层面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第一主课,领会道理学理哲理,把握立场观点方法,努力做到学思结合促长效、学悟结合重成效、学用结合求实效。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我们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紧紧围绕天津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积极推动、坚决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天津市委请示,主动报告工作。

深化民主实践,厚植民意基础。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民主参与渠道,共建成各类实体工作平台1783个,形成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完整体系,在全市所有区、乡镇全部实施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街道实行人大代表会商制,做到了议题来自民众、主题突出民生、解决依靠民主、结果赢得民心。

创新立法实践,促进良法善治。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选题创新、形式创新、制度创新上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制定了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智能制造发展、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等一大批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本届以来,已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102件,为改革发展稳定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服务中心大局。我们在监督工作上,不断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增强实效。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既看点又看面,既明察又暗访,多层面、多维度、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在执法检查报告中,用大篇幅来晒问题、找原因,对责任主体一一点名,增强监督实效。

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实效。我们在代表工作上求活求实求严,积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丰富畅通“双联系”的方式和渠道,建立健全代表建议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分专题参与立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履职行为,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本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389件议案和5908件建议已全部审议处理完毕。

加强自身建设,扛起使命担当。我们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在本届初就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召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会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会议,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深化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锤炼过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务实高效履职尽责,全面建设“四个机关”。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工作创新,为不断开拓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

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高广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建好“四个机关”,努力推动新时代吉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常委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到全国人大在我省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其他立法联系点进行宣讲,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我们把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今年我们制定了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立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人大提出的立法项目在立法规划中占比达到46%;自主和牵头起草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21部法规,占出台法规总数1/3。增强立法实效,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重要立法实行“双组长”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有效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突出科技创新、人才强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发挥监督职能,制定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注重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发力,连续4年对优化营商环境、连续5年对生态环保开展监督,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做好代表工作,在完善机制、建好平台、拓展载体、开展培训上不断强化工作举措,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双联系”制度,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成代表之家和联络站3520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推进代表培训专题化,共培训代表1600余人次;健全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全新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我们把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作为长期性、根本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以党建引领抓落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工作落实。以完善制度促落实,修订各项议事规则,制定常委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制度执行到人、落实到事。

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全面彰显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雪荣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这五年,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时期。

五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根本性变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人大工作和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人大工作迎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并采取宣讲辅导、主题党日、研讨交流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我们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鲜明主题,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聚焦抗疫斗争、脱贫攻坚、长江大保护、科技创新、省域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加强立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汇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坚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湖北省委和各级党委将人大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解决了许多长期制约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都向省委请示报告,保证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全面彰显。我们着重加强代表思想引领和履职保障,服务代表“会议期间议大事、闭会期间办实事”。在全省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其中,今年聚焦“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主题,收集意见建议2.33万条,转化为书面建议1.18万件,已办理6652件,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咸宁、黄冈等地开展“湾子夜话”“代表见面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深受群众欢迎。这些年,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意识、履职尽责能力明显增强,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忠诚为人民代言,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有力推动者。

地方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完善。我们持续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人大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风气。人大干部更有归属感,人大代表更有成就感,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全省人大工作呈现生机蓬勃、竞相发展的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  青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以制度化安排深学践悟真理伟力。建立履职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立法、监督等议题和执法检查前,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并研讨交流,深入把握实践要求。五年来,党组累计集体学习81次、研讨交流46次。强化学习推进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连续举办8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的网络知识答题竞赛吸引多个省区市的818万名干部群众参与。围绕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细化120项具体措施。出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紧扣围绕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等重要要求,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大数据条例、地方金融条例等法规,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高质量项目建设等专项报告,对科技创新进行专题询问,助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围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制定中国(陕西)自贸区条例,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稳投资、中小企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报告,促进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围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织密织牢以中华祖脉秦岭为重点的青山、以黄河最大支流渭河和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为重点的碧水、以汾渭平原为重点的大气以及固废等污染防治的法治防护网。特别是2019年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之后,已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久久为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和加强文物保护,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出台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围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等专项报告,积极助力稳经济保安全。

在对标对表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立法工作格局,立法计划、拟通过法规都报省委审批,对政府部门牵头起草的法规案提前介入、主导制定。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立法项目广泛征集意见、增加审次,在法规通过前举行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逐条“会诊”。对特定领域、特殊问题,对症下药开展“小快灵”立法。对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采取“实地检查+问题清单”,累计对47件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先后听取审议多名相关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报告。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实时联通。对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三个联系”。建好用好全省5500多个代表联络站和1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狠抓“提、办、评”三个环节,破解议案建议“重答复、轻办理”问题。分“基础、专业、专题”三类培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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