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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 | 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法治实践与理论(2)

(二)国际形势的法律应对:加快完善涉外法律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贸规则正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由经济之争转向规则之争、制度之争,并引发全球产业链体系的分化与重构。在这一背景下,要深刻把握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增强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

(三)科技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新使命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统筹安全与发展。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随后,2021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在第三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服务。

1.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科技事业”。从“向科学进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党对创新驱动发展的认识与实践不断深化。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应当以什么样的理念、怎样的制度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要知道,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能力,国际经济竞争的实质就是科技创新的竞争。从这个角度看,法治中国建设主要面对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将大量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二是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打通五大要素市场,促进社会发展。

(1)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坚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平衡利益分配,是市场环境下激励创新的有效手段。因此,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在立法内容方面,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应坚持问题导向,公私法规范兼顾,以“加强保护”和“促进运用”为两条主线,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服务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

(2)促进成果转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成果转化的法律文件。比如:1993年制定、2021年第二次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1996年制定、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年4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三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文件的完善与实施,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3)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比如: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发布;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分类提出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的改革方向和具体举措;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的目的,是消除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以及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审查对象,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审查方式,是依据标准自查、第三方评估机制。

(4) 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经贸制度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程度。可以说,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法治化。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主要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稳定投资者预期,广泛聚集经济资源要素。其核心问题,主要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市场主体和资本的力量,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宏观政策调节,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有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创新监管手段,就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年来,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国家不断推进相应措施管理办法。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信用监管从创新事前、加强事中、完善事后、强化支撑保障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等要求。而后,各省市也相继出台诸多政策及办法,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体系。

(5)扶持中小企业

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体举措,比如:2002年制定、2017年修订了中小企业促进法;针对新三板、科创板,2019年第二次修订了证券法。2021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致辞中宣布:“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于9月3日注册成立,11月15日开市。

(6)加快完善要素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

市场体系是由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构成的多层次有机整体。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公布,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比如就数据要素市场而言,一是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我国构建了以数据安全法为核心,涵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配套立法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体系。

二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我国构建了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涵盖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多层次、多领域、结构复杂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三是公共数据管理制度。2021年施行的数据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四是数据交易流通制度。地方立法实践展开新探索,比如,《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可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质量评估认证活动、数据价值评估准则以及数据交易中的公平竞争等作了规定。

2.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指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严格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的严格管理。在这一背景下,面对信息高速发展带来的安全挑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如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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