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西湖稿”的诞生

毛泽东与“西湖稿”的诞生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杭州市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建成开放。这是我国第一家宪法主题纪念场馆,习近平总书记为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所在地,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历史有记,毛泽东亲自带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此起草了史称“西湖稿”的1954年宪法草案初稿,而他的60岁生日就在来此的列车上度过。“西湖稿”为1954年宪法的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光阴似箭,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回溯毛泽东与“西湖稿”诞生的故事,深感其历史意义之重、时代价值之大。

“西湖稿”诞生的77天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治国安邦的应有之义。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社会正处于过渡时期,尚不具备制定宪法的条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宪法制定条件的逐渐成熟,党中央于1952年底作出制定新中国宪法的决定,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工作。他先是出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委员包括刘少奇、周恩来等32人;后又领衔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包括胡乔木、田家英等。关于制定宪法的目的与意义,毛泽东曾总结道:“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

1953年12月24日,隆冬的北京寒气袭人,但毛泽东却热情满怀,带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登上了前往杭州的专列,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由此进入快车道。在列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2月26日,是毛泽东60岁生日。他在列车的摇摇晃晃中度过“六十大寿”后,于27日抵达杭州,入住西子湖畔的刘庄1号楼,工作地点则位于北山路84号大院30号楼。从1953年12月28日至次年3月14日,起草小组成员在大院中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历时77个日日夜夜,终于完成宪法初稿的起草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首次来到杭州,也是他在杭州住得最久的一次,“五四宪法”草案亦在这宝贵的77天中,与毛泽东结下了不解之缘。由于宪法起草人员环西湖而居,所以这部宪法草案初稿还拥有了一个浪漫的名字——“西湖稿”。

“西湖稿”的呕心沥血

1954年宪法,最初一稿完成于1953年11月至12月间,由于该稿不够成熟,在杭州很快被起草小组否定。毛泽东曾如此回顾,“第二稿,是在西湖两个月,那是一个小组起草的……在西湖那一稿,就有七八次稿子。前后总算起来,恐怕有一二十个稿子了。大家尽了很多力量”。

在“西湖稿”起草过程中,毛泽东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小组同志,要求都很严格。大家反复研究、反复讨论,对每一次稿子都反复推敲,觉得不完善便推翻重来。这样,从1954年1月9日开始到2月17日,起草小组花了近40天时间,才写出达成基本共识的草案初稿。随后,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先后完成“二读稿”“三读稿”“四读稿”,并提交中央政治局,获得高度肯定。

关于“大家尽了很多力量”,其中的“大家”既包括胡乔木、田家英等同志,也包括毛泽东本人。毛泽东是起草小组的主心骨,既“挂帅”,又“出征”;既动脑动口,谈意见和建议,又动手动笔,写了又写,改了又改;既在宏观上把关,要求草案从中国当时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臆造,又细致入微、字斟句酌;既参与宪法草案具体内容的讨论、起草与修改,又对篇幅、文风等形式问题提出明确意见,要求条文尽量简单、文字尽量通俗。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在杭州起草宪法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胡乔木和田家英因劳累过度而病倒,毛泽东钻进宪法起草工作中,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虽然没有病倒,却也日渐消瘦。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回忆:每天下午3点,毛泽东便会来到北山路84号大院30号楼,常常一干就是一个通宵。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芳也回忆说:“主席工作起来精力非常集中,思考、研究问题到忘我的地步。”可见,毛泽东在起草宪法过程中投入的时间之多、付出的心血之巨。

“功夫不负有心人。”毛泽东等人呕心沥血写就的“西湖稿”,成为1954年宪法草案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分别在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了四部宪法,其中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为巩固人民政权和推动随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湖稿”的现实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顾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时指出:“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回望“西湖稿”的诞生经过,更加深刻感受到1954年宪法的历史价值,也更加深刻认识到党对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信心与决心。

必须坚持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是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的。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工作,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直接领导宪法工作的生动体现。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没有新中国的人民宪法,也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新征程上,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毛泽东一行克服重重困难,不间断地在杭州起草宪法两月余,不仅是党探索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宝贵记录,而且揭开了新中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序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新征程上,要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程。

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在起草1954年宪法草案的过程中,毛泽东曾说:“搞宪法是搞科学。”“宪法的起草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认真搞了的。”只言片语,阐释了宪法起草之神圣与严谨,体现了毛泽东对宪法地位的深刻认识与充分尊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新征程上,既要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宪立法,又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对历史的最好纪念,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加强宪法学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思维,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魏翔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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