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六个坚持”的原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六个坚持”辩证统一、联系紧密、相互促进,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
王大树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对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要把这些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中国式现代化蓝图变为现实,根本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一、不断深入的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1989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确定在遏制通货膨胀、稳定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从1989年算起,用三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的任务。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拉开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总目标描绘总愿景,形成总方案,发出总动员。这一总目标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一脉相承,又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互衔接。《决定》吹响了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号角,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原则,是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总动员和具体部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并重的时期。所谓治理型改革,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来不规范的行为机制改成规范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金融法”等,第五大部分“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提出“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把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实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改革,推动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色: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决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五大特色,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概括为“七个聚焦”,清晰体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平安中国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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