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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党员课堂】加强警示教育 永葆政治本色——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防线(3)

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绝不做两面派、两面人。

2020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我经常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要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要有‘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是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是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我们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王瑱监审:彭亚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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