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我们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同志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列宁论共产党的纪律说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么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一严到底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以人格力量凝聚党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要狠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202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新时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纪律将更加充分发挥高压震慑和常规预防双重作用。依规执纪、严格执纪,目的不是为了查办多少案件、处理多少干部,而是通过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报告人 | 刘志明
责编 | 李天翼
校对 | 王 瑱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彭亚南、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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