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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树:描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图景——把握“七个聚焦”与“六个坚持”的重大意义(3)

、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揭示了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所在,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在重大历史关头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就是党的坚强领导的结果。在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我们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同样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决定》强调“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作出重要部署。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政治立场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改革依靠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谋划发展,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人民群众;推动改革,最大的依靠力量,也是人民群众。基层是最大的课堂,群众是最好的老师。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了一道又一道艰难险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改革开放的历史伟剧是亿万群众主演的;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党和人民一道奋斗出来的。改革要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

改革为了人民。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样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而努力奋斗,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努力方向。

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把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环境等老百姓关切的事情融入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守正创新

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

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改革越往深处走,碰到的问题越多、难点更难、深层次矛盾更大,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清醒坚定,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要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改革是一项开天辟地的伟大创举,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模仿,只能走创新的道路。看准目标,要大胆闯、大胆试,勇于创新、善于突破,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把握时代和引领时代。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回应人民要求,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勇于改革,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使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制度是由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以及其他方式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的规范体系,是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要求人们遵循的行为准则、运作程序、办事规程等。一个国家要发展得好,必须有植根国情、符合世界文明进步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同时也要看到,有些制度还不够完善、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改革举措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牢牢把握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改革主轴”,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筑牢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是不可动摇、不可改变的;改革的目的是筑牢其根基,使之更为稳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是其他方面优势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决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基本制度。在经济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放在突出位置,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在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决定》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

创新重要制度。在制度体系中,重要制度上连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下接着各种具体的体制机制和程序规范。要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

(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最终要落脚于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有破有立,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增强改革的穿透力,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

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这就要求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把改革急需的法律法规列为立法重点和优先项目,对涉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一次成功的制度创新,要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六)坚持系统观念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顺利推进改革整体发展。伴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这是一个规模巨大而又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我们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着重突破关键领域,实现以点带面、点面协同的改革策略,改革方案协同、改革落实协同、改革效果协同,形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和持久动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发现问题、找准矛盾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更加全面、综合、准确地认识和处理问题。

报告人 | 王大树

责编 | 范璧萱

校对 | 王瑱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彭亚南、刘斌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范璧萱校对:王瑱监审:彭亚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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