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建设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这一战略部署把国家安全、社会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紧紧联系起来,深刻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与发展,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意蕴深厚,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理解把握社会治理的一个标识性概念。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战略意义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开辟的一条正确道路,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战略引领意义。这条道路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原则遵循,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把握守正与创新、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等一系列重大关系,既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之路,又是确保社会井然有序之路,还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之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首次把“确保社会生机勃勃”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在关注安全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把社会治理同高质量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是对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原则的系统贯彻。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过程中,只有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激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释放经济社会的增长潜能,进而为社会带来更稳的经济大盘、更实的产业基础、更多的市场机遇、更好的投资前景,高质量发展形成的万千气象方能让全社会充满生机活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确保社会井然有序之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确保社会井然有序”作为社会治理所追求的另一重要目标,与安全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构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题中之义。自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并列,并在国家安全专章中纳入社会治理相关战略部署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也都延续了这种提法。从大安全视角看,社会治理无疑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支撑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对安全的追求正是达成社会井然有序治理目标的题中之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之路。站在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角度,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发展的安全是短暂的、不可持续的,没有安全的发展是脆弱的、不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推进社会治理,需要同时关注发展和安全问题,既要追求社会生机勃勃,又要追求社会井然有序。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过程中,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国泰民安,进而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二、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重要遵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遵循,必须坚定不移贯彻。”[1]社会治理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平安中国建设而言,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有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筑牢根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原则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的“十个坚持”之一,更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必须更加注重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这个过程中只有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方能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必须进一步树立发展和安全都是“硬道理”的理念,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系统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抓好一地一域一业安全。所谓“一地一域一业安全”是指特定地区、特定区域及特定行业的安全,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是总体的、系统的“大安全”,两相对比,总体而系统的“大安全”同“一地一域一业安全”形成了安全范畴上的整体与部分关系。我们常说的“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以一域之稳服务全局之安”等体现了两者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上下齐发力,通过抓好一地一域一业的安全为国家整体安全创造条件”[2],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了整体安全和部分安全的辩证关系,通过抓好一地一域一业的安全从而从部分到整体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安全问题。安全不是宏大抽象的理论命题,而是由“一个个安全问题”组成的微观而具体的实践诉求,其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高度关联。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断增长,更加关注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安全问题为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根基”[3],这一重要论述既深刻反映安全对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具有的保障作用,也凸显有效解决实际安全问题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支撑功能,为以解决具体安全问题更好服务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原则遵循。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等重要论述背后,正是对系统思维、科学方法、科技赋能、法治保障的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社会运行及治理规律的认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各类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从系统论维度观察,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一系列子系统构成。要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就必须深度运用系统思维,注重各治理要素间的内在关联和相互影响,以全局视野、整体眼光认识把握社会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和方式开展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4],其中便蕴含着深刻的系统观念。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切实筑牢人民防线。
创新治理模式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5],这一重要论述清晰体现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科学认知、有效平衡活力与秩序之间关系的重要性。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在理念上,要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全面把握安全稳定形势,科学开展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路径上,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逐步建立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助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推进,数智技术正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相结合。要主动把握科技赋能社会治理的历史新机遇,推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深度应用,使社会治理模式更加科学、更为智能、更趋精细。要大力加强科技创新运用,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6]作为国家治理的可靠基石,法治稳固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同样离不开法治的坚强保障,这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充分认识、有效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作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稳定构成国泰民安的重要方面,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进程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而社会治理又深嵌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治理把安全、发展和稳定紧紧关联起来,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新征程,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简介:谢波,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研究员。)
注释:
[1][2][3][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人民日报》2025年3月2日。
[5]《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第59页。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23年版,第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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