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五”时期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的路径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通过有为政府配置多样政策资源,高效激活有效市场在文化与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能力,着力推进文化创新发展。为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时期文化建设,高标准如期实现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具有紧迫性和深远意义。接下来的五年,是我国建成文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文化繁荣兴盛必须依靠激发内生活力。只有人民群众具备充分的文化自觉自信,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才会真正彰显;只有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才能真正实现自立自强、生生不息的中国式现代化。
保障型的文化经济政策,在支持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面向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充分实现文化育人化人、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创新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已势在必行。其主要的实施路径总体上可以从两个维度、六个方面展开探讨。第一个维度是作为精神生活的“小文化”,侧重于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的协同融合;第二个维度是作为软实力的“大人文”,重点在于实现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本体的政策着力点主要有三个,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科技融合与培育新业态、数字文化产业与文化贸易。文化赋能的政策着力点也主要有三个,即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城市更新、产业焕新。
(一)从文化内涵价值维度看
保障和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是实施的积极文化经济政策的基础性任务,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建议》提出:“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四力”,关键在于增强扎根中华文明的文化主体性,持续、系统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科技融合是文化新业态的源头活水,也是以文化力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试验场。在最大程度满足文化内需的同时,需紧紧顺应数智化新潮流,促进中国对外文化贸易提质增效。为实现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工具,需在三个重要环节积极作为。
第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以往的文化经济政策实践来看,财政的绝对投入是保障文化保护与传承相关事业的主要政策手段,尤其在考古文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领域,预算保障始终是关键支撑,而税收与金融相关政策工具则运用较少。随着文化领域需要保护和传承的范围持续扩大,财政支持的边际效应实际在下降。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不仅需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而且需借助税收减免政策,将鼓励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积极作为,设定为政策目标。对于公益类文博行业的政策性支持,现有财政投入需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与过程监督考核,更加注重以有限的财政资源撬动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本参与。同时,需重视完善文博文创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中的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加强对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主体的支持和培育,调动财政、税收、教育、工商等各类政策工具,充分践行文化领域“投资于人”的积极效应。
第二,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大力支持培育和发展文化新业态。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断催生新场景、新消费,也为复合型创新人才提供探索实践、施展才智的重要平台。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既是推动信息技术条件下,文化创新发展与复合创新人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不断催生新业态的有效路径。从全球及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税收和金融是具有价值的政策工具。面向文化强国建设,需将保障改革的税收政策,向鼓励创新的方向做适度调整,实施更加普惠、覆盖各类各级文化科技经营主体的税收减免激励政策。对数智化水平较高的各类文化企业,需在文化与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上,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抵扣与减免扶持。同时,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更为便利、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积极发展有利于孵化文化科技创业企业的投融资环境,激励耐心资本投向人工智能、虚拟科技、机器人技术、脑机技术等新兴科技,在文化领域开展试验性应用培育。积极支持文产商旅体跨界融合、跨区域整合,营造便捷工商登记、灵活消费补贴等政策环境,促进新业态、新场景、新消费蓬勃发展。
第三,积极鼓励文化数字资源资产化,促进数字文化产业与贸易加快增长。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包括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形成国家文化专网、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等8项重点任务。在该文件出台前,财政便已通过专项拨款资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文物文博等文化领域,开展数字化工作。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正是顺应这一趋势,并试图进一步规范、整合文化数字化工作及其形成的数据资源,旨在实现中华文化的数字化全景呈现与全民共享。“十五五”时期,需着力推动文化建设的数智化赋能与信息化转型。文化经济政策需进一步有效整合分散资源,统筹构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推进作为信息档案的文化数据资源,向具有内容属性的文化数字资产转换。建立文化数字资产的确权登记、评估定价、流通交易等数智化价值实现体系。在优质中华文化语料库、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领域,需发挥积极高效作用,提升我国在全球发展的领先地位与引领能力。进一步加码文化出口“新三样”(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剧、网络游戏),推动人工智能在数字文化贸易领域的应用。这方面的政策工具建议以税收和金融为主,可探索发展文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专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合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长远性投资。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积极作用。文化数字化形成的资源不仅具有大数据的要素价值,而且重要的是其包含文化特质的内容价值。文化数字资源的资产化,需在标准化数据要素价值的基础上,合理呈现并评估其非标准化的文化价值,这也是文化经济政策亟待创新作为的重要领域。
(二)从文化扩展价值的维度看
文化的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建设文化强国,文化本身的繁荣强盛是题中之义,而以文化的价值与力量,为国家强盛与民族复兴铸魂赋能,则是文化强国建设更深刻的意义指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一文中强调:“文化强国之‘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文化修养上。”新时代人文经济学是以揭示文化对经济的引领、浸润、赋能作用及其运作机理为研究目标,以弘扬经济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价值指向的知识和学问。深入挖掘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精髓要义,可以为我们实施更为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提供更大的视野和空间。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也是城乡融合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生动能。高水平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文化经济政策需在三个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第一,在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积极的财政扶持机制可以作为文化经济政策的主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与推动共同富裕是有机统一、密切相关的,文化在其中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已形成充分共识。一方面,乡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原乡,是中国特色的根脉所系。在政府主导与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之下,特色乡村文化的保护和弘扬已颇见成效。另一方面,乡村文化相关产业不断发展,乡村文创、旅游、休闲、研学等业态日益丰富,但总体面临市场规模小、运营压力大等挑战。无论从公共文化维度,还是乡村人文经济维度看,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突出、意义深远。鉴于其显著的公益性和市场失灵问题,文化经济政策亟需推动财政机制不断创新、积极作为,重点需通过合理补贴,引导青年投身文旅乡创,借由乡村新大众文艺,带动乡村特色产品实现知识产权转化,拓宽在线销售渠道。
第二,在文化赋能城市更新方面,文化经济政策需围绕文脉传承、空间活化、产城融合等内容进行体系化设计。文化赋能城市更新的积极作用,已为全球城市实践所验证,是平衡保护城市文化记忆、营造城市新地标、撬动潮流消费等综合价值的较优方案。我国在挖掘利用文化,以实现城市活化更新方面起步较晚。北京支持文创园区主要始于近二十年,体现出显著的后发优势和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这种做法很快在全国普及。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前期过快、过度开发建设所形成的文化地产、商旅街区、文商综合体等存量资源闲置浪费。城市是居民聚居生活、工作、消费、合作交流的空间,其更新要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事实证明,那些纯粹商业飞地的古城古镇古街项目,总体上都运营惨淡,而那些拥有在地稳定居民基础的项目,具有不错综合效应。例如,西安、成都、大同、洛阳等基于老城提升的文商旅项目持续火爆。针对城市更新的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需以促进文化嵌入融合为发力点,将公共文化服务嵌入到社区、商圈、园区等城市人群积聚的各类空间,鼓励诸如小剧场、数字文娱等微小文化业态发展。
第三,在文化赋能产业焕新方面,文化经济政策需推动文化创新融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工厂的优势地位及竞争力受到挑战,这背后既有大国博弈等复杂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又源于我国劳动成本抬升、环保约束等因素叠加。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主力,推动其提质增效,需走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对于新科技、新产业,既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又需推动文化赋能、品牌赋值,这是更具内生效能的长远之道。中国汽车新势力在全球市场与产业竞争中迅速崛起,正是新质生产力与文创品牌力成功耦合的例证。以泡泡玛特为代表的中国潮玩产业风生水起,不仅在国内广受欢迎,而且国际市场业绩也强劲飙升,这体现中国制造与中国文创相互赋能的显著成就。中国玩具制造业已从低成本代工,升级为具备高文创附加值的自主智造。文化经济政策需在促进文化知识产权研发、授权等环节,给予更具吸引力的税收抵扣措施。对那些具有自主文化创意产权、有利于提升对外产品贸易、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国潮经济行业,给予倾斜性的投融资引导与支持。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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