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党建> 正文

贺新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问题检视与实践路径(3)

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检验着一个政党的执政宗旨,决定着干事创业的根本方向。正确政绩观必须着眼于“现实的人”,即广大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内涵,指明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系统阐释“谁来树政绩”“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准回答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这个意义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是理解正确政绩观的“金钥匙”,也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科学回答“谁来树政绩”问题,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主体

政绩观是党员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前提和价值尺度。“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正确政绩观,深刻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一根本问题,鲜明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的公仆”而非“人民的主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政权建设必须牢记自身使命、警惕权力异化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思想。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群众从实践中选择出来的“领导工具”,并强调“我们党要使人民胜利,就要当工具,自觉地当工具”。邓小平同志同样强调:“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群众,也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做好。”胡锦涛同志也强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化这一思想,鲜明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层层深化,从价值立场、阶级属性、作风要求等各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公仆思想,为广大党员干部如何正确看待政绩、如何切实创造政绩提供了明确的价值指引。

(二)科学回答“政绩为谁而树”问题,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服务对象

“政绩为谁而树”既是一个价值问题,也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坚持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奠基于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从毛泽东同志到习近平总书记,都始终强调“以人民为中心”。

党的宗旨内在规定了党与人民的关系,就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关系。“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源于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鲜明凸显了正确政绩观的服务对象是最广大人民群众,而非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或任何集团、团体和阶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一边。只有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原则问题,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为民造福、怎样才能为民造福。中国共产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只有不谋私利,我们党才能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锚定这一目标,我们党切实把为民造福作为衡量一切政绩的最高标准,这才有了自我革命的勇气、长期执政的底气、创造丰功伟绩的志气。

(三)科学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明确正确政绩观的内容

“树什么样的政绩”背后,实质是政绩的检验标准问题。是否真正做到为民造福,不是由干部自己评判,也不是由冰冷的数据来衡量,而是要看群众的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在西方国家,政党是社会部分利益而非人民利益的代表,其政治行为往往围绕选举周期展开,政绩评价很容易演变为以短期可见的政绩展示为中心,从而使政治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公共利益的长期目标。与此不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政治逻辑不是为了赢得周期性的选举竞争,而在于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在长期执政实践中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对于什么是具体的“实事”“好事”,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论述的——“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这就是说,一切政绩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标尺度量,政绩价值的最终评判权和最高标准在人民群众手中。政绩不在于形式上的显赫或规模上的宏大,关键在于是否真正改善了人民生活、回应了人民关切、推动了社会进步。离开人民利益谈政绩,政绩就会失去根基;脱离群众实践谈发展,发展也会失去方向。

(四)科学回答“靠什么树政绩”问题,明确正确政绩观实现的根本途径

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按规律办事,依靠群众,是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客观要求。一是为民造福,必须真抓实干。为民造福不是耍嘴皮子功夫,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形象工程。“福”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要靠精准把握群众的真实需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实践“造”出来、“干”出来。政绩不是凭空设计出来的,而是党员干部在回应和解决现实问题中逐步积累形成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在深入调查研究中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过程中创造政绩。只有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发展中的实际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政绩创造才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脱贫攻坚的历史性成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消除绝对贫困这一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就是数百万扶贫干部苦干加实干书写的。实践充分表明,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依靠真抓实干,才能把为民造福的价值目标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发展成果。

二是为民造福,必须遵循规律。为民造福不能脱离实际,不能盲目蛮干,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

三是为民造福,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了政绩创造必须始终依靠人民,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的实践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人民的需要蕴含着发展的方向和动力。只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实践中不断汲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使政绩创造始终扎根于人民实践之中,使发展成果真正造福人民、惠及人民,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赵苇监审:刘斌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