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八:扫黄风暴(4)

关键词八:扫黄风暴(4)

    12月3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卖淫妇女工作,要求切实将对卖淫妇女的教育挽救工作融入到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和纠正重打击查处、轻教育挽救的做法,努力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此次特别强调文明规范执法,要求正确处理打击查处和教育挽救的关系,注意保护失足者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

 

    同时,这份文件还对如何协同多部门进行教育挽救工作进行部署: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托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对被治安拘留、被收容教育的卖淫妇女积极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促使其尽快转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向年轻妇女群体传授劳动技能,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其通过合法劳动自食其力,推动年轻妇女群体的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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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丁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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