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干部学习培训与选拔任用结合 激发学习内生动力(4)

云南省干部学习培训与选拔任用结合 激发学习内生动力(4)

  逢晋必考——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被提拔

  

  “考试在9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合格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考试不合格者,不具备担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资格。”《试行办法》中设置了“硬杠杠”。对《办法》中的这一规定,到底执行得如何呢?

  

  “落实了!” 李志岗对记者说,据他了解,考试结果得到了很好的运用。禄丰县去年提拔的科级干部,都是考试合格的。楚雄州拟提拔一名干部,但最终因该干部没参加考试而取消了提拔资格。盛高举介绍,“考试有效地促进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参与度的提高,干部参与竞争性上岗的报名比例明显上升。今年我县开展的正科级干部公开招考,最少的一个职位报名者都在10人以上。”

  

  各级各部门坚持没通过考试的干部不予提拔,干部学习培训在干部使用中的刚性约束得到增强,解决了“学不学一个样、学好学不好一个样”的问题。这一制度的实施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广大干部要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形成讲学习、重学习的良好风气。

  

  “开展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重视和以更大力度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决心,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教育培训创新的重要举措。考试已列入了我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9项重点工作之一,今后将坚定不移地进行推行。”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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