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
应当认识到,我国的民生问题凸显是人民群众追求更好生活的体现,是发展进步中的烦恼,而且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民生为重、富民优先,通过调整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加大公共福利投入,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具体而言,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从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向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重转变。就业是民生之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由资本短缺、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转变为资本相对过剩、劳动力有限供给,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在全国许多地方同时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应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建设发达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加大扶持就业的政策力度等多种措施,努力增加新的就业机会与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强化劳动合同监督、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等,使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得到提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使劳动者尤其是流动性高的农民工实现安居乐业。
在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是民生之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一方面,在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与残疾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问题,通过均衡配置资源扩展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在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源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在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新需求。同时,推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不断缩小教育差距;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