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 秦华)今天上午,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博士生导师高新民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做客理论频道,以“解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主题进行访谈。高新民在访谈中谈到,《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出台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的呼应,既是党内民主发展的要求,同时又推动党内民主发展。这些年来,群众对选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映非常强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思想也是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这种责任追究办法就是恰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访谈中,高新民概括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两大背景:
第一、《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出台的。十七大以后我们制订了《2010年-2020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要》,在这个《纲要》里面我们就明确的讲,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还有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这样一来出台一个与之配套的《责任追究办法》和其他三项监督制度,肯定是这大方向的一部分。
第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民主政治条件下要讲法制,权责对应。同时我们党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处于一个核心的地位,党管干部是用人问题的核心问题,这个背景下我们承担了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部分职能,与之对应的责任也要承担下来,是对
高新民强调说,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很深,时代背景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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