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委员会给“旗帜报”编辑部的信[261]

总委员会给“旗帜报”编辑部的信[261]

总委员会给“旗帜报”编辑部的信[261]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致“旗帜报”编辑

您在关于国际的社论(6月19日)中写道:

“在不久前为保卫公社而发表的两个宣言(伦敦的和巴黎的)中,巴黎组织的宣言具有更真实更坦率的优点。”

对您不幸的是,“巴黎”宣言不是我们在巴黎的组织发表的,而是“凡尔赛的警察”发表的。

您断言:

“伦敦的国际分子同他们的巴黎弟兄同样热烈地主张‘旧社会应当被摧毁,也将被摧毁’。他们把焚毁公共建筑物和枪毙人质说成是‘消灭社会的巨大努力’,这次的努力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将再接再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协会总委员会请您确切地指出,我们宣言的哪一页、哪一行有您强加给我们的那些话!

卡·马克思写于1871年6月20日左右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40年第1版第13卷第2部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草稿译的

注释:

[261]马克思起草的信稿的最后一段,恩格斯曾在文字上做了个别的修改。这封信没有在“旗帜报”上发表。——第397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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