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兵:村委会民主选举贿选普遍存在?(3)

王旭兵:村委会民主选举贿选普遍存在?(3)

四、对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村委会选举立法。认真抓好选举立法,保证选举工作有法可依,村委会选举法规是规范指导选举的法律依据,是实行民主选举的可靠保证。要实行民主选举,立法是根本。首先要明确选举违法认定和违法责任追究规定,通过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明确具体选举违法标准。威胁、贿选、违法等破坏选举行为的认定程度。其次完善罢免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任何和有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民主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最后,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改或者做出立法解释,对威胁、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委会选举,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增强法律意识。要把学习宣传村民自治法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把村民自治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普法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只有加强村民自治的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参政能力,按民主原则和程序办事,形成民主的习惯,逐渐改变千百年来中国缺乏民主的传统。逐步增强法制和权利意识。通过教育,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没有监督的村干部,权利极易产生腐败,离开法制监督保障的切实有力的监督制约,必然导致重大错误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大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结合实际,发挥村选举委员会、村民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舆论及各级党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村委会选举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二)调整基层组织与管理部门的关系

1、明确村委会职能。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是一个独立的法律组织,依法独立性自治权,不是任何国家机关。在工作中村委会尊重和接受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指导,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而不将乡镇政府看作是自己的直接上级,村委会成员要明确自己担任村干部是为村民服务的,是为本村经济文化发展做贡献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明确村委会是对村民负责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发挥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

2、转变乡镇政府的治理模式。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镇政府应依法指导,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村委会的工作,在政策、法律、目标、方法等诸多方面对村委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进行有效引导,使之向预定的目标、预期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充分尊重村委会的自治权利,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要总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去包办或者干预。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服务、民主、法制意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

3、加强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应在党组织的引导下规范运作。党支部要承担起肩负的神圣职责,必须强固领导权威基础,改进领导方式。要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辐射力。积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从过去的大包大揽转变到领导和指导各类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上来。

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县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检察院监督该法的实施情况并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真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三)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1、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经历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宗法观念深入人们的骨髓之中,封建残余意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清除。毛泽东谈及到思想政治教育时指出: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向农民群众不断输送社会主义思想。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让群众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主的民主权利。在村委会选举开始前,利用宣传媒介,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以增强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2、政府大反对封建残余的宣传力度。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反对封建残余的宣传力度,从舆论上引导农民摆脱各种封建残余,尤其是宗族思想的束缚。树立主人翁意识,使大家认识到只有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村民自治,才能创造出快乐、幸福、自由、和谐的新农村。各级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创建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大力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如村办图书馆、老年协会、健康中心等。通过这些来增强农民的认知能力,提高民主法律意识,从而取代村民的以血缘为纽带、家族为组织形式的生活模式,让他们逐步摒弃狭隘的家族观念,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

五、结束语

总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民主的良好发展,一个富裕的乡村经济是可靠的后盾,所以要想村委会民主选举健康发展,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必须理清发展思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努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发展壮大村办企业和其他农村集体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打下坚定的物质基础。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秦安县村民民主选举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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