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教师奖:获奖节目给予指导教师奖。音乐类节目可报2人(器乐可报3人),绘画、书法报1人。
5.优秀音乐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音乐节目给予优秀音乐创作奖。
6.优秀艺术社团奖:根据学校上报开展艺术社团情况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细则详见《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参赛方法
1.各校组织统一报名。
2.上报名额分配:音乐类各项目各组别各校均可上报1个。
绘画类各项目各组别各校均可上报2-3个。(城镇组3-4个)
书法类各项目各组别各校均可上报1-2个。(城镇组3-4个,省书法实验基地学校可报3-4名)
音乐类节目以集体形式参加。
3.报名时间:
各项目的上报及比赛时间详见附件2《xx县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时间安排表》。上报节目名称及主要演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不得补报,不得超名额上报。
4.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音乐类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绘画类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书法类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请各校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
1.xx县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器乐比赛规定曲目
2.xx县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时间安排表
3.xx县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报名表
附件1:
xx县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器乐比赛规定曲目
一、小学组
器乐比赛规定曲目
城镇组:曲目难易程度相当于考级水平五级以上。
农村组:曲目难易程度相当于考级水平三—四级以上。
二、中学组
器乐比赛规定曲目
城镇组:曲目难易程度相当于考级水平五级以上
农村组:曲目难易程度相当于考级水平四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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