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并非课税越少越好

税制改革并非课税越少越好

针对中国税制现状,有分析明确指出:直接税不重,间接税偏重。但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4月20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却认为,中国税负,并非世界第一。所谓“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一的结论,其计算方法有误,并没有对中国的实际税负认真进行测算。

中国税负并非世界第一

《华夏时报》:有舆论说,我们现在坐在家里喝口水,其实也都在交税,民众抱怨“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一。那么,中国人的税负到底有多重?

白景明:我首先想说的是,中国的税负,并非世界第一。所谓“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一的结论,其计算方法有误,并没有对中国的实际税负认真进行测算。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中国的税负最高。因为我们的宏观税负就摆在那儿,不到20%。而西方国家的宏观税负,有的高达30%。无论从微观上还是从宏观上,都不能说中国的税负最重。说中国的税负最重,这是没有依据的。

说中国的间接税的占比高,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就以间接税中的增值税来说,欧盟规定,基本税率不能低于15%,欧盟国家基本税率普遍是17%,有的到18%,德国的基本税率是19%。中国的基本税率是17%,中国的这个税率显然并不是世界最高的。

《华夏时报》:现在为什么社会大众普遍认为目前间接税还比较重?一些舆论也批评税收改革还非常缓慢。这些问题,您怎么看?

白景明:人们有权利对税制进行评论,提出自己的看法,但这些评论和看法,我认为应建立在对实际情况做很认真分析的基础之上。说每个人、每个消费者,都负担着间接税,这一点,我承认。因为你到商场买东西,到饭店吃饭,可能都要负担一部分税收,但这种税收,全世界各国人民都在负担,而非中国特色。任何国家的人民,都要消费,也都要负担间接税,负担增值税。只不过有的国家增值税是以消费税的名义征收的。谁到餐馆吃饭,都要负担的税,叫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种征税现象,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这说明每个人都是纳税义务人,都有义务交税,因为任何国家都需要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需要义务教育,都需要环境保护、垃圾处理,都需要治安,那么,钱从哪里来?每个有条件的公民,都应为此出一份力。

当前税制正体现量能课税

《华夏时报》:有分析说,在间接税中,增值税是一个大头,从征收金额上看是中国中央政府第一大税种。你同意这个看法吗?

白景明:增值税确实是国家第一大税,其税收额确实比较大。但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中央是75%,地方是25%,其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中都占有一定比重。

《华夏时报》:有资料显示,增值税最早是法国于1954年开征,中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1984年9月,正式建立增值税制度。从世界范围看,您认为这个税种的现状是什么?

白景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在征收增值税,但有的经济大国,比如美国就没有征收增值税,在欧洲的多个国家,还有中国,都有增值税。增值税在世界各国的流转税当中,都是第一大税种。在欧洲国家的税收结构中,增值税都占有相对较高比重。

《华夏时报》:间接税能体现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纳税的原则,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吗?合理的间接税负应该是多少?

白景明:目前中国的税制,我觉得正体现了量能课税的原则。为什么呢?举例来说,比如人们熟悉的车购税,依据10%的税率,购买档次越高的车,显然要交越多的税。这本身就是一种量能课税,就是一种公平税负。在财政支出上,税收收入很多将用以扶助低收入阶层。比如一个一年贡献一万元税收的纳税人,与那些一分钱税收也没有贡献或贡献很少的人,都同样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我们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内外物价倒挂非税收原因

《华夏时报》:2009年1月,中国在全国全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此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并声称改革的目的除了取消重复征税、简化征收手续外,也是为了给企业和个人降低税收负担。您怎么评价这项改革?

白景明:这项改革显然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税制公平。从原来的生产型征税改为消费型征税,就是固定资产方面的进项税收现在可以抵扣,这的确有效地促进了正常的投资的增长,也减少了一些税负。现在来看,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并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企业也都比较赞同。

《华夏时报》:有人认为,中国实行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为代表的间接税,达到总税收的60%以上间接税由于其“可转嫁性”,不仅导致税收主要是由工薪阶层承担,更关键的是导致了税收的隐蔽性:由于是每个环节中的间接交税,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为每件商品支付了多高的税。您怎么看?

白景明:这些税收,并没有向公众隐瞒,增值税收入多少,营业税收入多少,每年每月都依法有公布。公众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并非专业人士,所以未必知道自己究竟纳多少税。这就像那些已经公布的法律法规,其具体条文,可能我们每个普通人未必都很熟悉,但并不能因此就说隐瞒了法律一样。

《华夏时报》:对于公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商品价格出现境内外倒挂的现象,有报道说商务部已表示不能回避我国对于部分品牌商品的综合进口税率还比较高,包括关税、消费税。你如何理解其中含义?

白景明:我认为,一些奢侈品价格境内外倒挂的现象,其实不应从税收上面找原因。

税改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

《华夏时报》:您认为中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高,还是边际税率比较高?

白景明:中国的边际税率不是世界上最高的。而边际税率最高一档为45%,适用人群很少。其实任何国家的最高边际税率都不低。任何国家都实行超额累进计税方法,都是收入越高,税收负担越重。

《华夏时报》:“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最近也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完善税收政策,继续改革和完善税制,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作用,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消费税制度,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推进资源税改革。您认为具体的调节措施可能会是怎样的?

白景明:并非政府收入高或低,就要调节税收。其实政府收入的高低占宏观税负的比重,是依据经济等各方面的形势来决定的,因此不能说税负高了就不好,低了就完全好。不能按这样一个价值判断,否则,大家一分钱税都不用交,岂不更好?但反过来说,我们需要不需要义务教育?需要不需要社会治安?如果义务教育水平在提高,治安水平也在提高,那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钱。

至于个税改革,正在朝着既定的方向走。最近有关个税扣除额草案的讨论,体现的就是这一点。

《华夏时报》:所谓合理调整税负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是否包括间接税率方面的调整?

白景明:从正在讨论的个税调整改革草案来看,正在进行的个税改革,已经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至于间接税的改革,是另一回事。不应把任何一项税制改革都与税负挂起钩来。不能说所有的税制改革,只要一减税,就是好的税制改革,只要一增税,就不是好的税制改革。从理论上,我持这个看法。

在税制改革的前期减税的时候,也有部分增税。比如在烟酒等消费税上增了一些,我们能说这不是好事吗?我们全社会不应有纳税越少越好、不纳税就更好的意识,而一定要反过来看。还是那句话,因为我们有很多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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