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软硬兼备的统治模式
先就中国与美国做一个对比,后者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典范。美国的政府雇员大约2000多万人,其中一些相当于中国的事业单位人员。美国现有3亿多人口,官民比例大约为1:15。在中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政府财政支持的机构中工作的人员是4000多万,其中大约四分之一是教师,官民比例为1:32。就占比而言,中国政府管理人员的数量大约相当于美国的一半。
在国家执法机关的规模上,中美两国的差距更是巨大。据美国公布的数据,2006年美国共有警察92万人,现在已超过100万人,警民比例约为1:300。2009年中国共有警察197万人,今天警民比例大约是1:700。就占比而言,中国执法机关的规模,还不到美国的一半。在美国大城市的街头和高速公路上,荷枪实弹的武装巡逻警察十分常见,这在中国是非常罕见的。
除了规模上的巨大差距,中国的国家执法机关在机构设置上也低于美国。中国的公安部主要负责领导和管理职能,其配属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通常并不干预地方执法工作。中国的公共安全系统基本上还是实行属地管辖,这导致了饱受舆论讽刺的“跨省”执法。而美国,早在1908年就设立了管辖全国的联邦调查局,其执法人员现在已达3万多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但联邦调查局在各州都普遍设有专门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的刑侦、调查和逮捕的行动极为普遍。而且,联邦调查局执法人员的权力远远大于地方警察。而中国作为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没有设立常规的全国执法力量。就执法机关的权力而言,中国也远远低于美国,以至于中国发生警察遭受重大伤亡的案件时,美国舆论感到难以理解。
国家统治能力的强弱除了硬件设置以外,同时也取决于国家的意识形态。在各国古代历史上,祭司、僧侣或士大夫都曾在国家机器中占据核心位置。从国家的统治角度看,祭司、僧侣或士大夫实际上承担着解释国家统治合法性的职能,即统治者凭借什么掌握国家权力,凭借什么对民众进行统治?由于事关国家的生死存亡,祭司、僧侣或士大夫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通常都高于贵族。
进入现代社会后,西方国家通过资本建立起新的统治模式。在这个模式中,资本处于核心地位,所有的国家机器都成为其附庸。从表面看,西方国家常常自我标榜为去意识形态化、去政治化的商业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正确”通常被视为贬义词。但事实上,意识形态恰恰是当今西方国家最重要的力量,西方国家之所以难以爆发“茉莉花革命”或“颜色革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已经神话了其基本体制,并彻底渗透到国民心灵深处和文化领域,普世价值和“政治正确”已经成为社会的集体无意识。所以,西方最多只能出现英国的街头暴乱或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这种社会运动并不挑战体制,而西方国家镇压这些运动也都显得理直气壮。
政府应回归核心政治职能
在摆脱意识形态教条桎梏的矫枉过正中,中国社会逐渐走上了去意识形态化的极端。在与西方的意识形态竞争中,中国逐渐转为守势和弱势。随着全球化和网络的发展,中国政府对社会的统治逐渐丧失意识形态的支撑而失去道德上的权威性。这导致政府在社会管理问题上常常底气不足,犹豫不决、进退失据。
在全球意识形态竞争中,中国正受到西方的强势挤压,中国政府和体制也就不可避免地遭到排挤和贬低。既然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是当今世界上最为进步、最为优秀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也只能被说成是向西方看齐、接轨的结果。西方居高临下,对中国政府和体制横加挑剔指责,也就理所当然了。中国与西方在实力对比的定位,决定双方对内治理的软实力有着巨大差距。西方是榜样,西方之外再无榜样,所以西方体制是最不坏的唯一选择;而中国是追随者,前面的榜样是西方,再优秀的追随者与榜样相比都是问题丛丛,随时需要榜样来敲打。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政府统治能力、管理能力的竞争。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之间的巨大鸿沟有很多原因,但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前者具有强大的统治能力和管理能力,后者则相反。具体而言,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强国家、强社会”。霍尔姆斯把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体制称为人类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国家构建(state-building),西方各国政府历经数百年而不动摇的事实印证了这一论断。在国家治理上,中国还有太多地方需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一些中国政府官员和学者看到西方政府成天无休止地辩论,就以为西方国家政府软弱无能;看到中国官员在大大小小的经济事务中指手画脚,就以为中国政府很强势,国家公权力很强大,这是对西方和中国的严重误读。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可以说是“弱国家、弱社会”。无论是在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上,中国政府都落后西方发达国家很多。中国亟需在改革中走出“全能国家”的模式,回归国家的核心政治职能,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意识形态。如果仅以经济发展的一条腿走路,中国是难以在激烈的世界竞争中站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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