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转型期城镇化道路的特点(2)

林梅:转型期城镇化道路的特点(2)

若将城市土地占用情况与城市用地的产出进行对比,则凸显了我国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与要素集约水平的严重不匹配情形。从城市土地占用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的人均建设用地为82.4平方米,发展中国家为83.3平方米,而中国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高达130平方米,其中特大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达100平方米,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在超额占用城市建设用地的背景下,民众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且城市用地的产出非常低下。2000年,北京和上海每平方米土地产值分别约为5770美元和9003美元,而日本东京、中国香港的地均 GDP在1996年就分别达到了98524美元、80924美元,是北京、上海地均产值的9—17倍。

4.人口“半城市化”现象突出

所谓人口“半城市化”,又称为“虚假城市化”、“不完全城市化”、“浅层城市化”,是指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这些人虽然在城镇就业、生活,但却无法彻底转移到城镇,不得不成为“钟摆式移民”的一种特殊现象。人口“半城市化”导致我国的城镇化质量不高,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各地的城镇化水平普遍虚高。在目前的人口统计中,离开本乡镇街道在流入地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都被统计为城市的“常住人口”,但实际上他们大多具有的仍然是农民身份。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6.9亿的城镇人口中,有近2.3亿的人口是“被统计”在城镇人口范围之内的。然而,他们并不能真正享受城市的就业、教育等公共服务和医疗、失业等社会安全保障,并未享受到同城待遇,最多只能算是“准城市人口”。

与此同时,流动人口“被市民化”与“被农民化”的现象并存。亦即城市对流动人口所构筑的“玻璃天花板”或隐或现,严重阻碍了流动人口在工作、生活、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等方面实现市民化,进而导致他们对城市无法形成认同感,只能四处奔波,在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长期徘徊,形成“两栖人口”,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市民化过程还远未完成。

城镇化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作为后发国家,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可以汲取、借鉴先行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出现城市无序蔓延、贫民窟、疫病流行、城市危机与社会骚乱等现代“城市病”。因此,在当前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

推进城镇化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尤其是土地权益、牺牲农村发展为代价。因为城市的背后是乡村,乡村问题是与城市问题紧扣在一起的。目前,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农村的凋敝和“空心化”,城镇化过程中拆迁大行其道,使得原有的城市社区以及附着其上的传统社区关系网络纷纷瓦解,新型的社区人际关系网络又难以在短时期内形成。因此,如果“三农”问题处理不好,那么,几年之后,我们可能就不需要再讨论“三农”问题,而是直接讨论城市“贫民窟”问题了。但那时已经为时已晚。城乡关系的断裂,意味着社会主要阶层的断裂和社会的分裂。研究表明,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 1000多万农民转化为城里人。因此,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纠正传统的偏重城市发展的政策倾向以及城市中心主义的国家投入模式,在城镇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妥善解决农民问题和乡村发展问题。

2.处理好农民进城与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关系

不同的城镇化发展路径各有利弊,应倡导在有条件进行农民集体主动城镇化的地区,以农民为城镇化主体,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民集体的自发城市化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支持;在不具备主动城镇化条件而必须被动城镇化的地区,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同时由中央政府负责监督。

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人类历史上尚未有先例可循。流动人口的生存与发展,成为保证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若进城之后,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处理不好,农民工长期在收入低标准、生活低质量、保障低水平的社会底层徘徊,日益被边缘化,就有可能导致大量社会因素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出现类似拉美“贫民窟”等居住隔离、无视现有社会秩序,以及“仇富”、“仇官”等现象,从而进一步加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化与隔离。而居住隔离是社会隔离的重要诱因。随着城市新居民的不断加入,社会分层结构从急速变迁走向相对固定化,城市居民对不同阶层的认同感正在形成,阶层固化的趋势明显加速。因此,未来的城镇化进程必须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如何防止从被动的空间隔离走向全面的阶层隔离,避免低收入阶层的代际复制,促进城市各阶层间的社会融合与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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