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尽保”的杭州突破
不论是“黄石模式”,还是“厦门蓝本”,或是其他地区的保障房新政探路,所面对的共同课题就是:如何做到“应保尽保”?
8月23日,浙江省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万套,改善了92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杭州多年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创新思维和投入力度不仅在省内罕见,即便是在国内,也同样为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等环节提供了不少新模式和可借鉴经验。
此前一天,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先木刚刚宣布,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受理方式从集中受理首次改为日常受理,有需要的市民申请起来更为方便,而这也是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实施日常受理后,杭州在住房保障体系中作出的又一完善之举。数据显示,自提出保障房“以租代售”的模式后,杭州共推出公租房8658套,极大地缓解了低收入群众“住房难”的问题。
回顾杭州保障房发展模式,“租、售、改”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正在成型。2009年,杭州市房管局主动建议将全市廉租住房目标调整为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先木说,在当时,为加快缓解低收入群众“住房难”,杭州市较大幅度地放宽了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并出台相关文件。一年之后,杭州成为全国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最高的城市之一,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3人以下家庭保底36平方米,货币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30元,新标准为老标准的1.5倍。2010年,杭州确定对城镇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2011年,杭州会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去年年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先木表示,杭州的保障房供应思路已经发生变化。
在2011年之前,杭州把解决买不起商品房又达不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以及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又达不到申请廉租房标准的“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的问题列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还提出过经济适用住房“房等人”的目标;2011年以来,杭州保障房供应思路调整为:抓住城市化进程中大量非本地户籍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阶段性、过渡性住房困难突出的实际,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实现住房保障从“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变。
"十二五’期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杭州市将新开工建设11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确保在‘十二五’期末建成公共租赁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周先木说。
今年4月,“服务基层、服务青年”缓解在杭青年职工住房困难主题活动的启动仪式举行,共青团杭州市委书记黄海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先木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周先木称:在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上,杭州突破了传统住房保障方式对户籍的限制,将新就业职工和流动人口纳入保障体系。
三个月后,这一承诺开始兑现。8月27日起,杭州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的时间只要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在大幅度降低公租房申请门槛的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缴纳的方式来付房租。这种新的模式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创业者留在杭州。
或许,这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很多地方保障房建设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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