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支出责任
《21世纪》:财政责任法应当包含什么内容?能起到什么作用?
刘尚希:地方辖区财政责任法,旨在从法律上建立地方各级政府的辖区财政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矫正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政的状态,避免基层财政陷入困境。最终目的,是希望能建立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法律保障。
该责任法明确中央要对各省财力的均衡负责,各省则要对辖区内各市的财力均衡负责,各市、各县都负有财政方面的辖区责任。
这样“省直管县”的要求就会消失。“省直管县”实际上是模仿西方的做法,因为担心市级截留,而出台“省直管县”,但省级政府也可能截留县里的资金。
如果一出现截留,就选择越级管理,这只会增加管理成本,而且导致效率低下。长此以往,可能导致体制复归,为了解决问题而不得不集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地方辖区财政责任法,有利于约束中央政府的行为,避免不适当的干预,有利于全国财政体制的稳定。
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21世纪》:这是纵向的财政关系,那横向的财政关系中,是否需要调整?
刘尚希:现在在中央层面,财权实际上是被各个部门给瓜分了。有些部委,有“二次分配权”,即他们享有在本级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分配财力的权力。
同时,基层财政困难跟横向政府间财政关系没理清密切相关。中央部门众多,各个部门制定的具体决策,通常没有相应的财力跟进,或者是中央财力没跟进,或者是地方财力不愿意跟进。
我们的体制是,“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最终都落实到基层,主要是县乡这一级政府。中央决策,中央的各个部委都争相“点菜”,省一级政府只是上传下达,政策从它那过一遍,或许省级、市级政府还加个码,提高政策标准,往往到县级政府,就出现财力与事权的不匹配。
这应当通过大部制来实现,再者要明确各个部委的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和模糊。横向的财政关系,应当遵循财权与事权分开的原则,财政部管财权,负责财力分配;其他部委管事权,负责具体公共事务的筹划和管理。
横向的政府关系,在明确各部委的职责后,再制定合理的预算。要想清楚,部门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花多少钱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强化部门的责任。现有一种现象:干什么事不清楚,只管多要钱,结果造成资金沉淀。因为现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资金根据项目走,项目进度不到,钱仍旧花不了。部门有时为了完成预算,为花钱而花钱,造成资金浪费。
中央各部委自己能干部门有时为了完成预算,为花钱而花钱,造成资金浪费。的事情自己干,不委托给地方。同时,凡是要求地方干的事情,应当实行财力可行性评估,不要超越中央和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