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俗称“跑部钱进”,其操作方式则要隐秘得多,有很多腐败寻租的空间。虽一直强调要缩减专项规模,但落实很困难。
1994年分税制改革,结束了政府间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财政收入的年代,以税种作为划分单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立;同时,分税制改革也确定了中央与省级政府财政划分的粗线条。这次改革,使得中国财政体制框架维持十多年平稳发展,但其间也不断有新问题涌现出来。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出现过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县乡政府发不出工资,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这样严重的财政风险。
现在基层政府,很多仍无法靠自身财力支撑,严重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亿元,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为92415亿元,占比达43%。
现行的“省直管县”试点,是为了避免市级政府截留挤压县级财政的一个应对之计。财政实践过程中,呈现出“财力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的特征。县级财力困难,在中央强调“保障县级基本财政”的命令下,得到缓解。
巨额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俗称“跑部钱进”,其操作方式则要隐秘得多,有很多腐败寻租的空间。虽一直强调要缩减专项规模,但落实很困难。
未来财政收入与支出不平衡的矛盾,是否会加剧?现在是时候理清“大框架”之后的问题了吗?是否应贯彻西方分税制,使每级政府都有相应的财权和事权?缩减行政级别,是否能厘清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关系?
就此,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未来财政收支如何平衡
《21世纪》: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增速在不断下滑,基本已迈入个位数增长,随着潜在经济增长率的下降,过去财政收入超常规的增长局面已一去不返,增速减缓或是中长期趋势;而目前财政支出则仍保持两位数,甚至基本在20%以上,同时国民在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远未实现,老龄化等现实都需要持续加大财政支出。这一收一支的矛盾,未来是否会进一步加剧?未来财政收支是否能实现平衡?如果不能,财政收入或者支出要做出怎样的调整?
刘尚希:现在预算一年一编,还没有一个到2020年的预算,所以谈不上对收支做调整。
收入得看经济形势,看经济结构调整的进展,发展方式转变的进展。如果比较顺利,经济后劲比较强,经济效率提高了,财源就多了,税也多了。
支出这一块,现在有很多刚性支出,毫无疑问,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根据经济增长的整体来看,到2020年财政收入的增速是减缓的,不会再出现过去30年来接近10%的增速。从这个大趋势来判断,在财政支出上,要有一个长远的考虑,不能一下子把标准提得太高;民生的改善固然重要,但也要细水长流,要把握一个度。
支出要做出相应调整,不能像过去每年20%以上的增速。财政支出的高增长,与财政收入的低增长不相匹配,会扩大赤字,增加债务,会给整个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如果财政风险扩大,那么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都会扩大。欧债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
所以,各级政府需要明白这个整体趋势,财政收入回归个位数增长,财政支出怎么安排,需要有一个新的考虑。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但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实现的,是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脱离经济发展水平,孤立地谈福利国家,很危险。
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21世纪》:地方政府严重倚靠的土地财政,从今年的形势来看,有所式微。未来土地财政会是怎样的趋势?
刘尚希:土地财政,就是与土地相关的各项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开发相关的各项税收。现在土地出让金减少,有两个原因,一是地价下跌,二是有更多土地是通过行政划拨,自然不存在土地出让收入。
既然要走市场经济,自然要按市场规则,除了军事用地、保障房和公益性用地之外,凡是商业用地,像工业用地和房地产,都应当是招拍挂通过卖地给用地单位供地;不采用市场方式,而用行政的办法,更容易产生腐败寻租的问题。土地财政不可持续,因为地是有限的;城镇化发展程度在提高,可卖的地也在不断减少。卖地本身没有问题,不在于卖地,而在于卖地的钱怎么花,花得是否合理,是否花在老百姓身上,老百姓是否得利;不是说招拍挂就没有问题,但招拍挂是发展方向,其机制还有待完善。
大家对“土地财政”一片谴责的声音,一出现“地王”,还要向上报备,使价高者不能得地。殊不知,不卖地,不按市场价值走,将政府卖地应得的收入,大部分转嫁给了开发商,让土地出让金白白流失。现在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是间接地用到老百姓身上。卖地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卖地,卖地的钱如何花。
省直管县不可一刀切
《21世纪》: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状态长期存在,这种不对称的局面,是否需要调整?怎么调整?
刘尚希:这里存在一种误解。未来财政体制变革的方向,应该是保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而不是“事权”与“财权”相匹配。
呼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人,只是站在某些特定地区的立场。因为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分类,有些地方可以发展,但有些地方要限制发展。像三江源,就应该限制发展。对于要限制发展的地区,由于不能发展经济,即便他们拥有财权,也不一定拥有财力。所以,对地方政府而言,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事权”与“财力”相匹配。
至于在省以下政府间,如何去划分财力,这便是一个途径选择的问题,要根据各省具体情况而定。有些发达地区可以通过划分财权,来获取相对应的财力。
《21世纪》:有专家建议,应当借助目前进行的“省直管县”试点,促进财政层级的扁平化,缩减到省、县、乡三个层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贯彻分税制。且在十二五规划中,关于行政体制改革中,还提到“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省直管县’试点”。缩减财政层级,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吗?
刘尚希:分税制,更多要从中央和省级去理解;如果中央、省、市、县、乡这五级政府去理解,层级过多,税种也不好划分。
分税制,应当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而不应该照搬西方国家的制度安排。如果真要按照西方的做法,每一级政府,都有相应的财权,税种肯定不够分,这样势必要缩减政府层级。但政府层级的设计,不是为了要配合分税制。
首先,政府层级的设计,是由政府职能,即政府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决定;而公共服务的多少,和“人”密切相关。人越多,对应的政府层级也就越多。
再者,“省直管县”不可一刀切,要视具体而定。原本市级政府会统筹协调各县的关系,依据各县的优势,对经济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规划,“省直管县”后,市级政府可能对该县采取怠慢态度。另像长三角、苏锡常等区域,这些地级市辖内的县城,彼此都形成一个整体,省里再来插一杠子,说要“省直管县”,可能堵塞县与县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像社会治安、环境治理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将会面临很高的协调成本。
在发展县域经济的口号下,可能加剧县与县之间的无序竞争,“以邻为壑”的现象增多,这样区域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现在要通过城镇化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需要形成一些区域经济中心,一个省的经济中心,只能是地级市,而不是众多的县城。进行省直管县后,会把原本形成区域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切断,县城经济规模有限,难以带动农村的发展。
当然,并不是要完全否定“省直管县”,有些县城,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进一步扩大,升级为地级市。像东莞,原来是个县,后来变成地级市。只不过,“省直管县”需具备一定条件,是自然而然发展的结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