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香港高等法院:于物质中显敬畏

走进香港高等法院:于物质中显敬畏

“你是欧阳官的实习生吗?”在王宇拨通香港高等法院欧阳法官秘书的电话后,他听到这样的提问。

“某某官”让王宇不由得一愣。这个颇有些古意的叫法,似乎提醒人们:香港从英国继承来的这套法治是有历史的。

这个细节,是王宇今夏在香港高等法院实习时的最初遭遇,令人印象最深。

于物质中显敬畏

今年6月,王宇通过所就读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普通法硕士项目获得在香港高等法院实习两周的机会。每名实习生都会被安排跟随一位法官学习,每位法官同时带几名实习生。

“我们根据法官的安排,旁听各类型的案子。每天下午,我们都会就旁听与之前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和带领我们实习的法官进行交流。”王宇介绍。

香港高等法院办公楼位于金钟道38号,地处高楼栉比的核心商务区。办公楼对面是香港地标性建筑之一的力宝大厦,旁边矗立着举世闻名的中行大厦,往西不到一公里即为著名的中环商业中心。

香港高等法院正门面对着香港公园,绿树婆娑,流水淙淙,使得整个办公大楼呈现一番闹中取静之感。

1984年10月31日,香港高等法院办公大楼落成,如今看来,虽略显低矮,但气势依旧。大楼主体部分共有14层,包括地下4层,依山而建。在这里,香港的许多具有约束力的司法判例得以确立,绝大多数诉讼当事人的命运被最终决定。

在王宇看来,香港法治理念最生动和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作为“物质”的这栋办公楼了。

没有安检设施,大厅无监视器,人员进出自如,香港高等法院虽社会地位极高,却很显亲民。

除了第一、二层负责公共接待以及餐饮区域,其余12层格局类似。“每层都是3个法庭,法官们一人一个,这使得坐在高高座椅上的法官,真是很容易有优越感——这可是我的法庭——独立发自于内心,但终究还是得落实到这外物上。”王宇说。

每次开庭,法官都从一个小侧门里走出,门后一条走廊通向后庭,那里是法官和秘书们的办公室。香港寸土寸金,很多政府部门的办公室都非常拥挤,但法官的办公室却十分宽敞,而且有很大的阳台。

“和立法会的新大楼比,高等法院的这栋楼,实在算不上阔气,连洗手间的厕纸都低好几个档。这是1984年落成的大楼,虽然如今有那么些落寞,但无论是宽大的办公室、落地的大窗,还是那厚重的书柜,一切都透着贵族气。”实习期间,王宇写道。

比王宇早3年赴港深造的刘海滨对香港高等法院最深的印象之一是其法庭布局。

“与内地法庭差异颇大:旁听席在法官席左手边;陪审团在法官席右手边;控辩双方并肩而坐,面对法官;证人席在法官席和律师席中间,面向陪审团;被告席则在律师席身后,与法官席相对。和我们看的TVB(香港电视广播公司)法庭剧一样。”刘海滨回忆道。

“梆、梆、梆。”三下清脆的敲门声,是法官进入法庭的信号。每当此时,法庭内的所有人全体起立。这时,身着法袍、头戴假发的法官缓缓进入法庭,双手于宽大的袖袍中拢着。

等法官走到座位前站定,全体人员——律师、原被告、旁听人员、法警等向法官鞠躬行礼,以示对法庭与法官的尊重。待法官鞠躬还礼,众人这才落座,准备开庭。

法官的高待遇

法庭上的各式“法治道具”吸引了王宇的注意。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着红袍,审理民事案件时着黑袍,大律师则着黑袍。

而那些从英国订做、高达七八千港币的马毛假发,亦按法官的层级分为不同样式。“披肩式的大假发,法官平日是不戴的,只有在一年一度的法律年会上才戴。”王宇说。

高等法院有首席法官一名,下辖有原讼庭法官和上诉庭法官数十名。原诉庭法官中还包括暂委法官和特委法官,前者是未被正式任命或退休后返聘的法官,后者是从大律师中挑选出来、在法官休假时帮忙审案的法官。

“暂委法官和特委法官的假发与律师一样,比较小,背后垂着两条小辫子。”王宇说。

并非所有法官在所有开庭的时候都戴假发。王宇举例:“比如1997年以后设立的终审法院的法官,就完全不戴假发;地区法院的法官,比如死因裁判法庭的法官,开庭时也不戴;高院法官在进行内庭聆讯时也不戴假发。”

“由于属英美法系,香港法官们完全奉行当事人主义,只做被动庭审,恪守消极、中立的裁判者角色,而非我们内地大陆法系的法官积极介入的审判模式。”刘海滨说。

在香港法律界,成为高等法院法官是成功人生的标志。高等法院法官待遇相当优厚,仅月薪就高达近20万港元,超过许多政府部门首长级官员的薪金。这样的高薪,足以使法官们摆脱物质诱惑。

法官的任职也很稳定,只有两种法定情况——行为不检或因健康原因无力履职才可去职,否则,高等法院法官可以一直工作到65岁退休。“所以不时可以看到开庭后,满头银发的法官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刘海滨笑言。

香港法庭还有一个有别于内地法庭的现象——记者与其他旁听人员一样,可以自如进出,还可经允许后在庭内做记录。为了防止新闻报道对法官有所影响,《法官行为指引》第16条特别提醒司法人员:“公众会对某些案件议论纷纷,传媒亦会广泛报道。有时舆论会明显倾向支持某个结果。不过,法官在履行其司法职能时,必须不受该等舆论影响。司法独立包括独立于所有外界的影响。法官行事须无畏无惧,对舆论的毁誉必须置之度外。”

担任高等法院法官是极其光荣的,每一位法官获得委任后,都会竭毕生努力来维护这份尊严。同样,想要成为一名高等法院的法官却极其困难。

当出现缺额时,一个不隶属任何组织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会在具备资格的人士中提出建议名单。获委任的原讼庭法官一般都有15年以上的司法从业经验,上诉庭法官则至少20年。因此,高等法院里几乎看不到40岁以下的年轻法官,也很难有出现缺额的情况。

推荐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只要超过两名成员反对,提名就会被否决。委员会提名后,提交行政长官斟酌任命。行政长官可以同意或否决,但不能自己提名,以此保证法官提名的公正性。

在接受委任之前,司法机构对被提名人还有一项特殊要求:他必须作出承诺,不论退休或辞职,终身不再从事律师职业。

金融危机期间,公务员降薪,但法官不降。王宇说:“法官所享受的待遇是香港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的体现。就这样,主流舆论对法官的说法依旧是:他们是一群有奉献精神的人,如果他们去做律师,可以赚多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钱。”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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