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被引导的陪审团
在一次进行道路例行检查中,警察从被告车中查出数量可观的毒品,但被告坚持只是自己吸食,并不会售卖。一群候选人坐在这起案件的旁听席里,等待法官秘书抽取名字,被抽中的人就可能成为该案的陪审员。
这是王宇在香港高等法院旁听的第一次有陪审团参与的庭审。
在香港,凡21岁以上、65岁以下、精神健全、没有听觉或视觉障碍的居民,都会被列入陪审员名单。该名单每两年编制一次,公众可以查阅。每周,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会从名单中随机抽取一批候选陪审员,后者按时来到指定法庭,当庭抽选;一旦抽中,便成为被告命运的主宰。
第一个被抽中的是位大学老师。辩方律师对他当陪审员并无异议,但老师却对法官表示,因为学校还有一周才放假,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协调不开时间。
来回问答几轮,法官说:“人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机会当陪审员,应该珍惜,但你不想,那就算了。”
老师也咬文嚼字道:“我不是不珍惜,是真的没办法……”
“好了,你不用说了,你不是已经说了不想当了吗?”老师话没说完,法官便打断了他。
这位大学老师的顾虑并非故意推脱。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审理至少要8至10天,多则月余,刘海滨说自己见到的最长排期长达百天开外。这么长的时间里,陪审员必须每天都来法院“上班”,即使能拿到每天280元的津贴,对工作的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
接下来几位被抽中的女士都得到辩方律师的首肯,成为陪审员。但有一位面貌不那么和善的老头被辩方律师拒绝。
在法官确认老头有时间做陪审员、允许他走去陪审席后,老头向前走了好几步,辩方律师突然表示,他不能当陪审员。因此,老头只能怏怏地返回旁听席。
王宇解释:“辩护律师拒绝某人成为陪审员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至于如何选择,就得基于个人多年看人识人的经验。我自己的猜想是:被告是一个看起来还算老实的年轻男子,那么,与掺杂个把面貌凶狠的老头子相比,多选几个看起来心慈手软的女性,恐怕对被告有利些。”
结果,7名陪审员果然都是面貌平和的女性。
在香港司法机构中,只有两个地方使用陪审团聆讯案件——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死因裁判法庭。
在原讼法庭,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主要是严重的刑事案件,由7人组成;在死因裁判法庭,5人便可组成陪审团。对于民事案件,只有诽谤诉讼等极少数情形才可使用。
普通法信奉“被告人须由其同一社会的人士裁判”原则,普罗大众得以听讼断狱,出任陪审员也都是外行人士。因此,陪审团也很容易被深谙法律规则的律师们所引导。在王宇旁听的第二次有陪审团的案件审理中,便可见一斑。
这是一起串谋贩毒案。被告有3名:一名经验丰富、全盘策划的主犯,另外两名是在机场被查获行李中有毒品的年轻小情侣。一直旁听该案的一位实习生告诉王宇,几天来双方律师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年轻小情侣是否明知主犯所交托的行李中有毒品。
最终,由7名陪审员选举出来、代表其他陪审员发言的主席声音洪亮地宣布最后结果:两位从犯以六比一的比数被判无罪。
这个结果让旁听席上的实习生们颇感意外。王宇和其他人都觉得:“判多少年是一个值得思量的问题,3个人都有罪似乎是非常明显的事情。”但被告高薪聘请的律师很会“表演”,牵着陪审员们的思路走,最终帮助被告被判无罪。
“后来与带我们的法官聊起这个案子,她说如果由法官来判,这两个年轻人应该跑不掉,因为有陪审团加入,所以如果能请到一个好律师,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但毕竟是年轻人,给他们一个悔改的机会也挺好。”王宇说。
香港法治之贵
在北京大学读完法学硕士后,王宇赴港攻读普通法硕士。听过他的经历,香港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问道:“现在你对香港的法治有什么认识?”
王宇想了想,答道:“贵。”
这个答案出乎法官预想,但亦符合实情。于是法官回以礼貌的微笑道:“的确是很贵的。”
在王宇眼中,一些细节足以反映香港法治之贵——“律师的收入很高,也就意味着法律服务的收费很贵”;“香港的冷气很足,高等法院的冷气尤其足。因为法官和律师出庭,常常要戴假发,西装外面还要穿戴袍子,所以必须把冷气弄足,这样他们才能够优雅地在法庭里运行法治。”
当初选择学法,王宇自言“多少有些虚荣心作祟”。现已毕业的他做着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如今他觉得:“法律的目的,与其他一切社会科学一样,是为了让人生活得更美好。”
但对于香港法治,他却看到了一些依然值得思考的细节。
香港社会分层明显,居民各安其位,从不喜欢越界到另一阶层的活动区域去,即使有时只隔一条街。因此,法律的门槛在这里也变得很高。
王宇举例说:“因为普通法的关系,香港法律专业的用语还是以英语为主,但香港市民的英语普及程度要低很多。这也就是说,对于一般人而言,已经不是一个不能理解法言法语的问题,而是根本连文字本身都看不懂的问题。”
而面对高额的律师费用,一些困难群体只能选择自己应诉。
为了使法治能够尽量面向所有人,香港高等法院于2003年设立了“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为无力请到律师的人们提供帮助。
刘海滨记得,自己到高院实习的第一天,就由一位原讼法庭法官陪同参观了这个资源中心。“市民来到这里,可以观看解释法庭程序的录像带,可以使用电脑上网查阅法律资料,也可以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刘海滨说。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免费的。
闲聊间,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曾问王宇:“大陆和香港学习法律,感觉有何不同?”
也在内地法院实习过的王宇给记者的答案更为详细:“在法律实践层面上,内地法院的短处是法治还不完备,长处是法治颇有生机。香港的长处是法治比较完备,短处是法治渐趋封闭。对双方而言,所谓长处、短处,是硬币的两面。”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宇、刘海滨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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