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虹:西方理论能应用于中国建设吗?(2)

周晓虹:西方理论能应用于中国建设吗?(2)

进入20世纪之后,社会学的大本营也移师美国,有关社会建设的理论探讨不但进一步学科化、具体化,而且在先前的经典社会学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事实范式、社会释义范式、社会行为范式和社会批判范式等不同范式。这些范式的分野,涉及社会学家们对人性和社会秩序及相互关系所持的基本看法,以及研究人性或社会秩序时所应采用的基本策略或研究路径。事实上,这些理论范式不但是社会学家对人性和社会秩序的解释模式,也是他们进行社会批判和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

社会事实范式包括了结构功能主义和社会冲突论两种最为流行的理论流派,它们都强调社会结构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及影响,区别只是在于前者看重社会事实之间的联系和秩序,后者则看重社会事实间的冲突和无序。迪尔凯姆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奠基人,在其之后,帕森斯继承了他的社会整合思想,希望“通过社会化使规范、价值、信仰即文化系统成为行动者的自觉,从而发挥社会整合的功能”。同结构功能主义相比,社会冲突论虽然在马克思、齐美尔和韦伯那里已经获得了全部理论意蕴,但它在社会学中的地位主要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获得的。社会冲突论对社会学理论的意义在于,它看到了冲突包括阶级冲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而这一理论对社会建设的意义则在于,它揭示了冲突在社会生活中也是将人们联系在一起、促进社会整合的纽带。其实,因为“秩序”与“冲突”常常是现代社会学中一对最为常见的术语,这两种理论在诸多社会学主题上都多有交集。以社会分层(中产阶级理论不过是其中的一隅,尽管是现代社会最有吸引力的一隅)和社会流动研究为例,无论是结构功能理论还是冲突论,都看到了分层的整合功能,只不过功能的分层有利于社会整体的整合,而冲突的分层也许仅有利于利益群体的整合;再进一步,一个社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则因为能够修改分层的边界而为达到总体的整合与和谐提供了可能。

除了社会事实范式以外,其他几大理论范式同样在解释人性和社会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理想社会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例如,社会行为范式的代表人物心理学家斯金纳和社会学家霍曼斯,因为相信人性是可以改造的,他们都曾尝试通过对人性的控制和改造建设理想社会。在当代,类似的思考延续下来。例如,在有关社会信任的研究中,无论是布尔迪厄和科尔曼,还是帕特南和福山,他们的贡献都不仅在于意识到了信任或社会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前提,是社会整合的心理力量,而且在于指出了一如人性是可以改造的,信任或社会信任同样是可以培育或建构的。又如,在齐美尔和韦伯思想基础上形成的社会释义范式认为,社会现实并不是独立于个体而存在的,而人的社会行为也不是简单地由社会现实派生出来的。相反,社会现实的意义存在于行动者的主观解释之中,因为正是通过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人间的社会互动,通过与他人的有目的的交往,才会不断发生、形成和改变着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再如,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批判范式,经过曼海姆、卢卡奇和葛兰西之手,将这种批判的锋芒从资本主义的经济领域主要转向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从而为后来法兰克福学派的出现做了学理方面的铺垫。而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巨擘,哈贝马斯也意识到,不论现代西方社会已进入吉登斯所说的“风险社会”,还是贝尔的“后工业社会”,或是利奥塔的“后现代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间出现的矛盾,会使资本主义社会全面异化,因此,只有规范和重构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重新回到生活世界,才能使资本主义社会继续向前发展。

其实,在上述有关社会建设的纯理论社会学探讨之外,从现代社会学诞生甚至更早的时间起,直接面对社会重建之难题的经验研究也从未停止过。无以数计的政府官员、慈善人士、医生、律师、教师、企业经营者、社会名流、独立从事研究的社会科学家,以及后来越来越多的职业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者,“都在探讨如何建构和重建社会秩序,并且都依赖通过经验知识获得解决之道”。这些努力影响到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制定:继1883年和1889年德国俾斯麦政府分别制定《疾病产孕救济法》和《老年、残疾和死亡救济法》之后,西方国家都开始陆续推进与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家庭援助、贫困救济、就业保障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在英国1948年宣布成为福利国家之后,挪威、瑞典、芬兰和丹麦等北欧诸国更是在此方向上后来居上而取得辉煌成就,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公正的再分配机制以及具有强烈的参与理念的公民社会,成为全球样板。与此同时,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社会学、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中铺陈开来。

从孔德开始,近二百年来有关社会秩序重建的观点在社会学中一直未成为绝响,而这林林总总的有关社会建设理论的探索表现出的一个总的趋势,用成伯清的话说,即是“从乌托邦走向好社会”。沉溺于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状态的总体性想象,这一乌托邦倾向形成于经典社会学时期,在帕森斯的无所不包的体系中达到高峰。自那以后,受卡尔·波兰尼和哈耶克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罗伯特·贝拉和加尔布雷思提出了诸种“好社会”的设想,提倡根据经验而不是信仰来憧憬未来,并且意识到“社会不是一个浑然总体,可以找到一个支点从根本上给予撬动,并开展出一个统一的替代性秩序”。虽然“好社会”的到来仍然待以时日,但却使得全球化时代社会建设的理论探索变得更加切实可行。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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